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话题作者:心同编辑2008-08-31

这一切就在人类本来的性格:我们本来是完整的,对于那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爱情。〔柏拉图,237-242〕

从柏拉图的解释中隐含的观点是:其一,同性恋现象起源于最高的神宙斯的安排,因此不能去责备同性恋者本人;其二,同性恋出自人类本性,追求他们原来的一半,因而是天生的;其三,同性恋者追求同性的行为,是一种真实的感情,这不是什么不道德的事;其四,男同性恋者具有强烈的男性,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这第四点反映了柏拉图和当时古希腊的性别观念,与现代人的性别观念大相径庭,结果使他认为男同性恋者反而比一般异性恋者优越。

中国文献中对同性恋的解释有以下几种: 后天环境劫诱说:“娈童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绐(欺哄)或势劫利饵耳。”(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上) 先天淫恶果报说:纪晓岚以方俊官为例,说方在幼年做过一个‘装新娘子’的梦,这是“事前皆定”。“此辈沉沦贱秽,当亦前身业报,受在今生,不可谓全无冥数。”(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卷三)

后天意志堕落说:倪余疆不同意上说,“是想殊始,积有是想,乃有是梦,既有是梦是想,乃有是堕落,果自因生,因由心造,安可委诸夙命耶?”“一念不入邪,……不至于堕落。”(同上)

先天因缘轮回说:前定的婚姻,如果今世不能完成,来世女的转而为男。但为什么要转男呢? 以上四说,都是以同性恋行为“淫恶”、“堕落”为前提,而且都是讲被动同性恋。但没有试图去解释为什么有人喜欢娈童呢?〔潘光旦 1987〕

试图给予同性恋以科学解释的是19世纪的事。

19世纪末的性学家和医学家争论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的问题。如果同性恋是天生的,就不应受法律惩罚。因此许多同性恋者支持先天论。1860-1895年本人是同性恋者的德国律师兼作家乌尔里克斯(Karl Ulrichs)发表许多著作论证先天论,指出男同性恋者既不是罪 犯,也不是精神病人,而是胚胎发育不正常的结果。他们虽然有男性性器官,但由于脑部(性欲中枢)的分裂不完整,以致成为“女性身体包裹的男子”。但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在他的《性心理疾病》中主张后天论,认为同性恋是堕落的,是一种病态,但在该书第12版时,试图将后天论与先天论结合起来。当时多数学者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因此提出了种种治疗办法:同性恋者应尝试与女性同居或结婚;将能量转移到工作、娱乐和音乐方面;厌恶疗法,即让他们看同性裸体照片,然后用电休克使之产生厌恶;以及阉割。1898年美国肯萨斯州有48个男子在精神病院里被阉割,丹麦也于20世纪30年代阉割了200名性罪犯。〔周华山 1995〕

在试图解释同性恋现象的努力中,涉及四个主要理论问题:

①人类有机体在出生时在性心理上是中性的,因此是后天学习过程决定成人的同性对象选择,还是有“内在的性素质”,它有选择地影响学习效应?

②什么是同性对象选择借以发展的学习过程的性质和内容?是否可用对同性人的性反应的肯定制约,对异性人的性反应的否定制约,来说明同性恋?

③童年或青春期这些特殊的时期是否是对同性对象选很关键?

④核子家庭中父母-孩子的关系是否在决定一个人成为同性恋者很关键?是否童年和青春期的同伙关系,青春期的异常亚文化,以及早期的成人生活具有同等的或可能更大的意义?

这四个问题的中心是: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如果是后天的,那么哪些因素最为重要?

在同性恋现象的解释中,主要有以下三种假说:

1、生物学假说

- 动物假说:

最简单的生物学假说是动物假说:由于动物有同性恋,人是动物,所以人也有同性恋。这种假说没有区分同性性行为与同性恋。应该说,动物有同性性行为,但很难说动物有同性恋。动物的性行为发生于它的发情期内,这种性行为是为了生殖。我们可以看到雄性猕猴之间在非发情期有同性性行为,是表示彼此在猴群中的地位高低。恐怕不能由此得出猕猴中存在同性恋的结论。同性性行为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但同性恋是人类特有的,而在动物之中没有的。但最近对动物的研究提示,动物脑中有因性而异的中枢,也确定了它的位置和功能。这项研究可能会支持脑差异假说。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