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说生为同性恋就不幸福?

话题作者:吴幼坚2008-09-28

□ 吴幼坚

网友年华似水2007年10月初请我看她的博文,我遵嘱前往阅读并下载,留话说:“谢谢对我博客的关注。我已认真读完此文,有不少与你不一样的想法。因牵涉问题很多,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我也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加上近日很忙,无法在此详述。你提到的几个问题是有代表性的,以后会逐一探讨。欢迎多来三色堇小坐。” 她的博文很长,但估计相当多人会有耐性阅读,并赞同她的观点。我将她的全文作为附录发在最后,希望大家能抽空看看。

年华似水女士,现在我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谢谢你的“同情”,虽然我已一再强调,同性恋者不需要同情。同情本身反映出你在内心里认定别人的生活是不幸的。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你所列举的天伦之乐,如恋爱的甜蜜、结婚的荣耀、养育孩子的甘苦、孝敬双亲的欣慰……同性恋者怎么就不能拥有呢?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同性恋者可以结婚,可以得到家人的祝福,可以领养孩子,也可借助医学手段拥有后代……如果按你理解少一项内容,幸福都不算完整,那么很多独身或不育者,就都不幸福了?幸福生活有多种模式,鞋子好不好,只有脚知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妨多浏览一些同性情侣的博客,改变一下观念。我接触的几对同性情侣日子就很甜蜜。让同性恋者过他们想过的生活,他们就是幸福的。

其次,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主流价值与文化传统对同性恋的接纳是有限的,这令中国的同性恋看来“不幸”。的确,大多数同性恋公开性倾向时,家人会经历一个痛苦的接受过程,这种痛苦与中国的传统观念有关,与家长对同性恋的了解程度有关,与整个社会对同性恋人群的偏见与歧视有关。连不认同自身的同性恋都觉得不幸,更不要说其家人了,因此你认为同性恋不幸,其家人不幸,都值得“同情”,这说法颇有迷惑性。你想想,如果异性恋者不愿结婚,或者婚后不要小孩,难道父母的幸福就被剥夺了吗?社会舆论并不认为这算大不幸,为什么对同性恋就施加压力呢?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都是子女的权利,父母可以有期望,但那不是父母的权利。其实正是因为很多父母把想法强加于子女,一些孩子(包括异性恋)过得并不开心。

再次,关于同性恋者争取权益。最近几年,大众媒体对同性恋的提及率确实增多,但相当部分是猎奇、负面的报道,真正客观的报道远远不够。同性恋人群站出来争取合法权益,不但正确而且应该受到媒体支持。有人怕孩子们会被“误导”成同性恋,那是多余的担心。我们想一想,国内哪一个同性恋者不是生活在异性恋“正确”的舆论环境内,他(她)为什么没有被“引导”成异性恋呢?答案是:性倾向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应当补习一下社学会常识:同性恋不分种族、信仰、国籍,通常占人口的3%~5%。国内传媒最多也是说同性恋倾向是一种正常的属于少数人的性倾向,算是普及最基本的性知识,这些知识在加拿大等国家初中生都已经学过了。关于同性恋的形成理论的确有先天和后天之说,现在仍存争议。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性倾向由基因决定。所有的同性恋都生活在异性恋“正确”的环境里,他们也没有被“暗示误导”成异性恋。就算性倾向后天论的观点,也是认为孩子在出生后到36个月这段时间的一些原因影响他(她)的性倾向,请问,一个连3岁都不到的孩子能明白什么是媒体的引导吗?能明白什么性倾向是时尚的吗?

最后,究竟是谁不理性?你的观点,是认定同性恋是不幸的,他们的家人也是不幸的,“为了不让更多的人成为不幸的孩子与父母”,所以要反对我出来为同性恋说话。我曾把你的博文转给同性恋者们看,他们生气地反问:“作者凭什么说生为同性恋就不幸福?我们看见过得不幸福的异性恋还少吗?可是并没有因此以偏概全,说异性恋不幸福啊!”他们认为抱有偏见的人,观点不可能是理性的。对于你向我提出“可否将你的小爱换作大爱”,他们说,吴阿姨已经在“大爱”了,她没有躲在家里,“偷偷”地只理解包容自己的儿子,她站出来,直面媒体,公开呼吁大众正确看待同性恋倾向,理解爱护有着不同性倾向的孩子,这不是“大爱”是什么?这些朋友还强调说,吴阿姨呼吁理解同性恋,但她从没有说叫别的孩子都去同性恋(很多人就这样,只要你发表理解和支持的观点,他就偷换成你鼓动别人都去做这事)。如此分析一番,我坚信自己是理性的。正因为很多同性恋孩子没有获得理解尊重,我才在去年母亲节时许愿:“愿每个同性恋孩子都快乐。”如果按你意见改成:“愿每个孩子都快乐。”那就用不着我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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