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结婚意味着创造!形婚正盛行

关注来源:路透社2013-05-05

目前一个更好达到的目标则是公共教育——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毛泽东时代,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神经病和一种流氓行为,并曾经有一场扫除同性恋的运动。同性恋行为在1997年不再作为刑事罪,并在2001年不再被列为一种精神疾病。

“人们需要认识到,同性恋只是一种社会上少数人存在的正常现象。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我们都是正常人,我们生而平等。”青岛大学医学院的张北川教授说。

“或许我们需要一到任的努力才能带来这一场观念的转变。只有观念转变之后针对这类问题我们才能运用我们的权利。”

在这些目标达到之前,尽管有人提出强烈反对,“形婚”——同性恋男性和同性恋女性的婚姻——依旧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我不干。这不可能。”来自东南省份福建的21岁男子郑立林(音译)一口咬定。他已经与男朋友交往了七年。“这就像我为了满足其他人而必须和一个人在一起。我需要假装,这违反我的原则。即使我不能(在法律上)属于我的伴侣,至少我希望我能对他忠诚。”

另一些人则认为他们很实际。

“我认为,在人生中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你会开始期望你有一个孩子,这种需求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趋强烈,”江平说,“如果中国不能像其他国家一样,让单身的人也可以不结婚而生孩子,那么我就不需要‘形婚’了。但是在中国,这就是现实,如果你不结婚,你就不能生孩子,未婚而生的孩子没有办法上户口。很麻烦。”同时,对于单身领养孩子也有许多限制,包括如果一个单身男性希望领养一个女童,他必须超过40岁。

Benjamin Zhang也意识到了“形婚”的问题,包括在一个非传统意义的家庭里抚养孩子、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但是他仍然有自信能处理这些问题。

“我认为我们应该在结婚之前达成协议,如果她有房产,她可以在结婚以后继续拥有这个房产。至于其他的小问题,我不认为我们会太过计较。”

“当我有了孩子以后,我会尽我所有的努力来让她健康成长。我的意思是,许多异性婚姻中夫妻会虐待他们的孩子,难道孩子跟着经济状况可观并且爱他的同性家长就不好吗?”他质疑,“即使孩子将来可能会厌恶我们,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但是我会尽我所能让他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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