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高法裁决首都同性婚姻法律有效

国际来源:爱白网2010-08-06

  墨西哥的最高法院8月5日裁决首都地区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有效,使得一些团体发起的对首都墨西哥城同性婚姻的挑战败诉。  最高法院本次以8比2的法官意见作出了裁决,裁决认为首都地区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符合宪法。最高法院的法官扎迪瓦(Arturo Zaldivar)在裁决公布后指出,赞同同性婚姻法律的法官也支持多元化和包容精神,而墨西哥的宪法也并没有明定婚姻的概念。  本次裁决认可了首都地区的同性婚姻相关法律条款,但对首都地区同性恋配偶领养孩子的相关条款,以及本次裁决结论是否适用于首都以外的其它地区,高院将等到下周加以研判。如果最高法院认为有关裁决结论适用于全国,墨西哥可能实现同性婚姻合法,成为又一个法律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墨西哥城承认同性婚姻和允许同性恋配偶领养孩子的法案于去年12月21日在市议会获得通过,在属于左翼党派的市长马赛罗-艾布拉德签署该法案后,法案从3月4日起生效。墨西哥城是拉美地区第一个法律承认同性婚姻的城市。  按照墨西哥城的同性婚姻法案,当地民事婚姻相关法律被修改,将婚姻关系限定在一对男女异性之间的原有条文被取消,婚姻的定义已被改为不论性别的“两个人之间的自由结合”。  属于联邦地区的墨西哥城的同性婚姻法案受到该国天主教会的强烈反对,属于右翼的国家行动党的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也反对承认同性婚姻。今年一月,墨西哥联邦总检察长以及一些团体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认为墨西哥城允许同性婚姻和同性恋配偶领养孩子的法律“违反宪法”、“对家庭和孩子构成危害”,要求将该法律作废。  自从同性婚姻法律生效以来,今年已有三百多对同性恋伴侣在墨西哥城登记结婚。在最高法院的本次裁决公布前,同性婚姻已在另一个拉美国家阿根廷率先得到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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