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同性婚姻法不得全民公投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0-08-11

  心同网讯 来自爱白网8月11日报道:中美洲国家哥斯达黎加的最高宪法法院8月10日公布一项裁决说,对于是否应法律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议题,不得以全民投票的方式来决定。  宪法法院的裁决是以五比二的法官意见作出。裁决指出,同性恋者仍属于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并遭受歧视的弱势群体,政府应保障同性恋者群体的权利。  裁决认为,在多数人信仰罗马天主教的哥斯达黎加,以全民投票来决定是否在法律上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做法,将使得同性恋者这一少数群体处于不利的位置。裁决还认为,是否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属于一个立法而不是选举议题。  立法承认同性恋者之间的民事伴侣关系、承认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婚姻配偶相似的法律权利,近期已成为哥斯达黎加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但有关建议受到天主教会等团体的反对。  在一些人的推动下,哥斯达黎加的国家选举机构计划在今年12月5日将有关议题作为全民投票的内容,希望通过全民投票决定是否法律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支持同性恋者的团体和人士则反对就有关议题进行公投并发起了上诉,认为不应由多数人决定少数群体的基本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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