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78岁同性恋老人控县府强拆鸳鸯

国际来源:星岛日报2010-07-27

  78岁的男同性恋葛林(Clay Greene)表示,索奴玛县(Sonoma)强迫他与88岁的伴侣分开住入不同的老人院,不但不认可两人的亲密关系,还将他们共有的财产卖掉,不让他们见面,直到伴侣病亡,因而兴诉告县府。  索奴玛县否认侵犯两人的权利,但葛林的律师上周五表示,县政府和老人院已同意付给葛林65.3万元的和解金,以及还回他和共住20年的伴侣史卡尔(Harold Scull)的财产。  代表葛林的三藩市全国女同性恋权益中心律师葛尔(Amy Todd-Gher)表示,原诉人在此案中取得胜利等于是向人传送一则明确的讯息,所有老人不管性取向为何,皆应受到尊重,那些恶待老人者需要负起责任。但索县政府指称,同意与对方和解是为了避免打官司的庞大开销。县社会局发表一份声明指称,没有任何歧视或行为不良的确实证据存在。  史卡尔在2008年4月住院。葛林指称,伴侣在两人位于塞巴斯托波尔(Sebastopol)住处门前台阶上跌倒而住院。但县公共监护人办公室指称,史氏指控葛林家暴,虽然葛林的律师和管理史氏遗产的代表驳斥这个指控。诉书指称,史卡尔的心智逐渐衰弱,公共监护人办公室上法庭取得史卡尔遗产的保护权,在法庭文件上将葛林描述为史氏的室友,漠视两人签署的法律授权书。  诉书称,监护人办公室将史氏移入疗养院后,也强迫葛林搬入老人院居住,谎称葛林有老人痴呆。然后,县政府官员再依法律程序终止两人的住屋租约,卖掉他们的所有财产,包括艺术品、家具及传家宝,没收两人银行帐户的存款。史卡尔在2008年8月死亡。葛林的律师说,两人在被强迫分开后,一直没有办法再见面。  律师表示,县政府在和解协议中同意支付60万元给葛林,但此案仍需高层人员在下月批准,另外葛林的老人院亦同意赔偿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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