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起诉“同性恋矫正治疗”?

话题作者:色流2014-08-08

为什么必须起诉“同性恋治疗”?

首先交代一下背景信息:7月31号,中国首例“同性恋治疗”诉讼案(新闻链接:中国首例男同志控告“扭转治疗” 百度也遭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化名为小振的同志状告重庆某家心理诊所用电击方式进行“同性恋矫正”,他同时控告中国最大网络搜索引擎百度,为这家诊所打广告。

这是中国首例同性恋者就性倾向歧视性商业行为提起诉讼。经过4个小时的审理过程后,最终结果是法院没有就审理结果当庭宣判。对此,走出法庭的小振说:“如果案子赢了,对同志运动是一个很大的推进。如果败诉,可能会继续上诉,希望有更多人讨论这个问题。”

相关的新闻在网络上传播很广,并引发了无数讨论。对于许多打酱油的普通人来说,他们所吃惊的不是“电击”、“厌恶疗法”或者“同性恋矫正”的闹剧,而是他们眼中的“同性恋患者”不仅拒绝接受”治疗”,还胆敢恩将仇报,起诉诊所与百度?

那么,为什么同性恋还要必须起诉“同性恋治疗”?

1. 心理医生图财害命,百度搜索助纣为虐

众所周知,尽管在中国同性恋已经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但是这仍然无法阻挡大量卑劣,无耻的江湖医生,“心理诊所”,为了一己私利,继续“矫正”、“治疗” 同性恋,图财害命,误导社会。

与此同时,以百度为首的一系列无良搜索引擎,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为侵犯人权的恶行商业推广,推波助澜,摇旗呐喊。

作恶者与造势者,二者不追究法律责任,不足以平民愤。

2. 杀鸡儆猴,用百度祭刀

这回的起诉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如果胜诉,涉案的“心理诊所”必须被依法处理或取缔,并作出相应赔偿,赔礼道歉。作为被告方之一的百度也必须公开作出回应,道歉赔偿,承诺对公司的同性恋政策作出调整等等(实际上这种调整已经初露端倪)。

今后,如果再有类似的“同性恋矫正”纠纷,这回同性恋的胜诉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在法庭的裁决方向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矫正”同性恋违法,在法律面前,看谁还敢越雷池半步!

3. 启迪公民针对同性恋的思考

区区数天,网易新闻针对此次起诉的评论居然有好几万条,其中支持与反对起诉治疗同性恋的人群基本上各占一半,并且讨论内容针锋相对,各不相让,火药味十足,二者相持不下。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需要一个官方背景的裁定:究竟治疗同性恋是对是错?同性恋究竟是不是病?

因此,如果案件胜诉,治疗同性恋被法院认定非法,对于那些思想狭隘、无知的反对者们将是狠狠的一记耳光。许多人会冷静下来,暗自揣测:假如同性恋真的不需要治疗,假如同性恋真的不是疾病,那么为什么又要反对同性恋呢?

4. 为今后的同性恋平权斗争开辟新的道路

在中国,同性恋最大的苦难并不是社会的不理解与歧视,而是明知道同性恋正在遭受不公平待遇,官方传媒与行政机构却选择集体“静默”,闭上眼睛堵住耳朵,假装看不到,听不见。

广电总局禁止电视电影出现同性恋内容,书刊杂志,新闻报道有严格的内容审查。只有在每年12月艾滋病日的时候,同性恋才会被视作“传染源”“高危人群” 被请出来匆匆客串一回,与吸毒,卖淫嫖娼一起曝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中。长此以往,难怪在许多人心中对同性恋存在误解与偏见。

明知这是误导性宣传,可是我们却根本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国家机器禁止任何人走上街头,媒体也不给你说话的机会,那么除了以被害者的身份,起诉一次次骇人听闻的犯罪,以法律的名义明辨是非,我们手中又有几张牌可以出呢?

既然身在中国,那么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同志平权运动,就从一次次的起诉开始吧。让我们团结起来,告他个天翻地覆!(给爱的博客 文/色流)

(提示:上述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讨论和参考。心同网刊载此文出于展示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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