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日本同性恋之春

话题作者:杨舒媚2015-03-09

2015年2月春天来临前,日本东京都涩谷区政府宣布,将对同性恋伴侣们发放“结婚证明书”,承认其婚姻关系;一旦这份“区男女平等及推进尊重多样性社会条例”于3月递交区议会并审议成功,将开创日本承认同性婚姻之先河。

涩谷区政府认为,同性恋伴侣在申请租借公寓同居、去医院陪伴住院等场合,常因无法被认定是“家属”遭到拒绝,进而损害权利,因此有必要对居住在区内的同性恋伴侣,颁发相当于承认婚姻关系的证明书。

相较于现代,日本古代对同性恋态度更开放,其传统宗教不论神道教、佛教、儒教,都没明显反对同性恋;平安时期贵族与僧侣间,盛行男同性恋的“男色”;战国时代由于打仗期间女性不得同行,不少知名武将有美少年随侍与陪睡,传说织田信长和爱将森兰丸、武田信玄与高昌信即为此关系;江户时代随着天下太平,男色由“主从”转为武士间的“平辈”对待,但因此种爱恋带有忠诚、守护意境,是被肯定的“众道之爱”,德川幕府还在1653年的《市廛商估并文武市籍寄名者令条》中,第一次于法令上对“众道”的身分进行确认。

古日本觉得同性恋没什么,反而明治维新后因西洋基督教文明传入,同性恋才被批判。

不过,近年日本又开始重视此部分人权,如确立了取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跨性别者Transgender英文第一个字母,代表“性少数者”的LGBT用字。

2010年,京都寺庙春光院开始为同性恋证婚;2015年开年,英国化妆品公司LUSH日本分公司表示,若员工与同性结婚,将赠与礼金、给5天休假,之后也可请育婴假等;3月1日,名古屋市南山学园聚集了160位LGBT办成人式,其中不乏“生为女性,如今以男性身分送走大学生活,成为新成人”的誓言;由于20人中可能就有一个LGBT,且通常为高薪、没家庭负担者,市场上将之视为“金羊毛”,衍生出为其量身打造的旅游、结婚商机。

民间对性少数者的观念开放中,保守的官方体系,若涩谷区政府3月通过对同性婚发给“结婚证书”条例是更引注目的。《朝日新闻》认为,这是“先驱性的试验”、“在消除歧视与偏见的改革上,意义重大。”

同性婚、甚至更进步的多元成家合法化,于亚洲进度缓慢,但在日本,似乎有个值得观察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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