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美国民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关注来源:天下杂志2014-01-07

过半美国民众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当学者在撰写美国的同性婚姻之争时,他们或许会认定2013年就是打破平衡的一年。过去12个月里,总统将同性婚婚比做美国其他的重大民权之争,最高法院亦宣布,联邦政府无权否决合法同性伴侣获得平等待遇之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也从9个增至18个(再加上华盛顿特区),总计涵盖39%的人口。

这18个州大多是较为革新的地区,但最后一个完全不是这样。犹他州是摩门教的家乡,也是美国最保守的州之一,但在12月20日,联邦法官薛尔比(Robert Shelby)废弃了犹他州的同性婚姻禁令;该禁令是在2004年由66%的选民投票通过。州政府正在上诉,但薛尔比法官和上诉法庭拒绝暂缓此判决。

18个州中,8个州是由议会通过,3个是由选民投票通过;若前述判决确立,犹他将成为第7个由法官将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不过,同志权益团体Human Rights Campaign的塞恩斯(Fred Sainz)表示,易于摘取的果实都摘完了;余下32个州里,多数禁令是写在州宪法之中,无法透过议会推翻。少数主要位于西部的州可能会在接下来几年举行公投,但除此之外,其他州的推动者应该都得在法庭中有所进展,或是遭受些许阻碍;这也就表示,可能会出现更多犹他州式的意外。

各州至少有35宗讼诉正在朝联邦法庭迈进──其中还包括一个相当特别的案例,亦即两对在麻州结婚的同性伴侣,想在不允许同性婚姻的德州离婚。许多原告援引最高法院6月的判决;该判决认定捍卫婚姻法案第三章违宪,让同性婚姻伴侣得以取得联邦福利,但没有提及州禁令的​​合法性,不过,其反歧视陈述也强化了反对州禁令的立场。

最终一定会有案子抵达最高法院,届时会发生什么事亦难以确知。 6月,法官以程序为由拒绝审理加州同性婚姻禁令之异议;他们或许比较想让这类议题在地方法院继续开展后,才会接受另一个会影响全国的案子。在此同时,民意似乎已经作出裁决;7月之时,56%的选民认为同志应该获得与异性恋同样的婚姻权,比犹他州通过禁令时高了12个百分点。 (天下杂志 黄维德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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