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周刊:中国同性恋爱得太辛苦了

关注来源:亚洲周刊/张洁平2011-04-22

这样的婚姻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陈迈说:和“妻子”并没有很多话说,而在外人眼里,他们是才子配佳人,一切都很完美。陈迈和男友仍然在一起,他们希望领养孩子,但在中国法律里这不可能,而他是否要和“妻子”生个孩子呢?面前的伦理困境越来越深。

陈迈的故事在这个圈子里并非特例。他的许多朋友都违心进入传统婚姻生活,有些女方知情,有些女方甚至不知道丈夫真实身份。有的父母甚至以自杀相威胁,希望孩子“正常”结婚。周围强大到足以令人绝望的氛围,让他们中许多人宁可选择一辈子隐形。

一项民间调查显示,在中国大陆的五千万同性恋者中,可能有一半以上完全在人群中隐形。零九年,一份民间制作的《中国同性恋生存状态调查报告》显示:关于会对谁说出自己的同性恋身份,百分之五十点二的人不会对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恋;百分之二十九的人只会对要好的朋友说;有百分之十一的同性恋者只会对陌生人说自己是同性恋;只有百分之一点三的同性恋者会对家长说;表示不介意对所有人都说的人只佔百分之八点五。

这份报告还显示:同性恋群体的最大压力来源,百分之三十五点五的人认为来自家庭;百分之二十六的人觉得来自他人的异样眼光;百分之十四点二的人想到这条路会让自己孤独终老便会压力巨大;百分之十二的人觉得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对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恐惧;只有百分之十二点三的人觉得同性恋没什么压力。)

同性恋问题在中国大陆得以公开讨论是从八十年代开始。一九八五年,《祝您健康》杂志发表阮芳赋的《同性恋——一个未解之谜》一文,文章认为同性恋不是疾病,但是属于少数,认为对同性恋的歧视是多数人欺负少数人。文章掀起了轩然大波,同一时期,同性恋群体开始组织起来,做调查研究,著书立说。但到八十年代中后期,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浪潮中,同性恋仍被指责为西方人腐朽没落的罪证。

公安部态度改变,一九九一年,安徽省无为县发生一起被举报的女性同性恋者同居案件。当地政法部门和公安机关难以对此定性,逐层上报至国家公安部。公安部的答覆为:“什么是同性恋,以及同性恋的责任问题,在目前中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为给予治安处罚。本案具体如何处理,可与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这条批覆被视为中国对同性恋问题的首例司法解释,并且成为日后警方处理此类问题时的参考依据。这起案件被称为“新中国同性恋第一案”,标志著中国对同性恋问题的非刑事化态度的开端,也被政府视作中国在同性恋人权方面取得的进步。

一九九二年,社会学家李银河和作家王小波在香港出版其关于北京地区男性同性恋者调查研究的成果《他们的世界》。《中国青年报》专门报道了这则消息和这本书,称为“走近奇异的群落”。随后,这本书在大陆出版,引发了中国社会对同性恋问题的广泛关注。一九九四年,张北川出版理论专著《同性爱》,是内地第一部全面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学术著作。

一九九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取消了一九七九年《刑法》第六章第一百六十条的「流氓罪」条款。因為当时部分地方的司法审判按照“流氓罪”来惩罚同性恋行为,“流氓罪”的取消成為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重要一步。

一九九八年,社会学家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出版。这部二十五万字的著作综合了国内外学界的调查和多种科研结论,并指出中国同性恋者人口数量为三千六百万至四千八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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