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同性情侣酒吧举办婚礼

关注来源:心同网2010-05-04

  互换结婚戒指并当众接吻  一到场拉拉:我也想这样过一回  两人交换戒指之时,引起台下一片呐喊,当时有人说:“长春常来酒吧的拉拉差不多都来了。”很多人因为看不清在台上的两位新人,不得不站在酒吧的沙发上。一名40多岁的拉拉站在酒吧的吧台处,羡慕地看着一对新人说:“她们挺勇敢的,我也想像她们这样过一回。”  交换戒指后,又有朋友起哄让两人接吻,小张轻轻在小杰左侧面颊亲了一下,但是朋友们有些不依不饶,非要让两人亲到对方的嘴才算数,最终两人还是满足了朋友们的要求。  新娘抛花束的时候,有10多人抢到台前去抢鲜花,好像只要抢到那束花就真得会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一样。  酒吧“颁发”结婚证书  请在场所有人见证艰辛感情路  同性婚姻在我国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小张和小杰两人领到的是由酒吧“颁发”的结婚证书,司仪在“颁发”结婚证书时,说她们两人说:“这是由我们酒吧颁发的结婚证书,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场的各位好友都可以见证两人的感情。”  在抢结婚证争在“家”里两个人的话语权时,一直有些害羞的小杰一改娇羞之态,成功将结婚证拿到了手里,反而弄得小张有些不好意思,台下的客人也一阵跟着起哄。小张对客人说:“我们在一起这几年很不容易,我们这样的人路不好走,感谢那些支持我们的铁子,感谢从黑龙江开8小时车来参加婚礼的朋友……”两人婚礼到晚9时30分全部结束,随后,两人又回到了后台去换衣服,出来陪朋友们喝酒。酒吧老板说:“两个人结婚是背着家里人办的,家里人都还不知道,接下来的节目就平日差不多了。”  律师说法  “两人的婚姻只算形式婚姻”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邵米丁,邵米丁说:”她们两人结婚这事,只算是民事领域内的法律关系,民事领域内有一个原则就是‘法无禁止其自由’原则,如果找不到有相关法律禁止这行为,那么她们两个人结婚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因为不受法律保护,两人没有办法登记,只能算得上是形势婚姻。“邵米丁还说,新一批的法律家很多人是赞成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的,“这是建立在没有妨碍到别人的情况。”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郑沪生说:“由于现在社会相对比较开放,很多人对同性恋的态度和观念有所转变,在世界范围内同性恋现象相对来说还是很普遍的。”同性恋形成的原因也很复杂,人们不应该戴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些人,对于他们应该给予宽容。  相关链接  同性婚礼 国内并非首次  2010年1月3日,成都一家著名男同志酒吧里,一对恋人———曾安全和潘文杰,在举行婚礼。这是国内首例同性恋者公开结婚。结婚后的俩人天天被围观,“小区门口,天天一二十人围着看”。两人当前的心愿是“我们想要一张真正的结婚证。”  2010年,27岁的辛迪和24岁的小寒都穿着婚纱。她们俩站在北京前门大街的铛铛车旁,手牵着手。她们说,她们懂得爱情,并且在北京找到了她们想要的爱情。在路人惊异的注视中,她们拥抱在一起,对围观的人说:“欢迎参加我们的婚礼。”这一天是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  长春的拉拉群有五六十个,其中一个超级群可以容纳500个人。”长春市至少有数万名拉拉,情人节、圣诞节这些特殊节日,长春几个有影响力的同性恋洒吧座位早早就被预订一空,即使每个桌子至少500元的最低消费,也在所不惜。    上文出自5月4日《东亚经贸新闻》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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