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志及性别人权团体批评政府议会

关注来源:心同网2010-03-01

在民间同志与性别团体共同连署中,提出了以下的呼吁:

一丶还给同志青少年交友空间!拒绝污名同志青少年的情感需求!

长久以来,同志青少年都饱受资源缺乏的压迫,与充满歧视与误解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同志青少年都曾经走过否定自我的迷惘阶段,与现今异性恋青少年相比起来,资源处处可得,从未明文被禁止『异性恋交谊』的任何行为,反之,男女校之间的联谊,如:雄中雄女大露营,甚至可以成为校际的传统活动,相较起来,同志青少年不但难以认识朋友,更别说是情感关系的建立与学习,简直是难上加难。

这几年来,要突破重围建立同志青少年友善连结与网络的工作,已经非常的困难,这样的政策不但是扼杀了现今台湾同志青少年少之又少的资源与交友空间,更是将青少年的情感与情欲需求彻底的污名化,将同志青少年再次推入柜中!

二丶请彻底落实性别平等教育法,拒绝市府带头性平倒退噜!

性别平等教育法于2004年6月24日公布施行以来,已迈入第六年,但很明显其中的性别平等精神仍未落实在主管机关中,台北市政府身为首善之都,面对这样充满歧视与违反人权精神的政策,竟毫无思考的照本宣科传递给全北市的各级国高中职。多年来,许多第一线的老师与助人工作者都相当辛苦,本着尊重多元性别的出发点,希望开创一个友善且尊重的环境给下一代,但却由主管机关发布此完全背道而驰的命令,如此昏庸失职的行为,我们严厉的谴责!

根据性别平等教育法之条文 ,教育主管机关本该主动且鼓励学校建立性别与同志友善相关社团,来建立同志友善校园;且性别主流化早已推广多年,每年都公布台湾是全亚洲最有性别观之国家,却由代表人民的市议会与为民服务的市政府公然发表如此带有歧视性的言论,同志的一般交友与互动,在此条文中似乎成了妖魔鬼怪,必须要被督导与纠正,实为性平法的推行在主管机关完全失败之证明。

三丶同志族群拒绝成为帮市府美化形象的消费品!

马英九总统曾在台北市长任内创办「同志公民运动」,并由同志团体承办,透过活动增进市民对同志的认识,期待建立一个「尊重同志市民的多元城市」。马前市长多年前参加「国际城市论坛」会议时,曾因为这个活动而引起身为同志的德国柏林市长的关注与赞许,得以拓展国际外交。

然而,长期以来,同志公民运动的预算年年减少,甚至在2003年,王世坚等台北市议员在事后批评,台北市政府补助同志活动是「鼓励同性恋」丶「伤风败俗」丶「同志公开卿卿我我,是妨害风化」等公开歧视的发言,在在都显示出,台湾政治人物对同志人权的偏见。

所以我们呼吁,同志不是台北市的白手套,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友善环境,不是有条件的接纳,更不要消费同志,把同志当成政绩的一部分!

四丶同志无法被吸收诱拐!更不会传染!拒绝看似关心丶实则歧视的偏差政策!

根据联合报2月25日的报道,李庆元议员说明『有多位家长向他陈情,希望高中职以下学生适性发展,不受外界干扰,等到大专性向定性后,学生当然可自由发挥』,台北市政府官员也表明『针对未成年学子,在性别认识模糊之时,避免有社团以同志名义去影响学子,或推销用品等』。

我们必须严正抗议,没有所谓『大专性向定性』,更没有『性别认识模糊』这种说法,同志青少年是最缺乏资源与支持的族群,如果同志青少年在校即有社团可以认识朋友丶抒发心情,如果校园图书馆里就有同志的书籍和刊物,何需青少年自己苦苦寻找?议员与官员的想法明显的认为只有『十八岁以上』的同志才算同志,简直就是否定同志青少年,这些想法才是让同志青少年对自己『性别认识模糊』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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