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同性结婚不会毁灭我们的国家

关注来源:列国同仁2009-07-24

戴安-穆夫森(Diane W. Mufson)是美国西弗吉尼亚州日报“The Herald-Dispatch”的专栏作家,她昨日在该报上发表署名评论文章《同性婚姻不会毁灭我们的国家》,列国同仁现独家节选翻译如下:

近日,我在亚马逊网站上读了一本书,作者是俄勒冈州立大学的历史学家佩吉-帕斯科(Peggy Pascoe),书名是“美国跨种族通婚法律和形成”,该书主要探讨的是许多年前美国各州禁止非裔黑人和白种人通婚的法律制度。

关于“跨种族婚姻”现象的讨论主要围绕着这样一个终极命题:在我们的国家中,谁才应该被允许结婚?几十年过去了,关于跨人种婚姻是否合法的争议早已平息,如今成为争议焦点的是同性婚姻。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同性婚姻会如跨种族婚姻一样被大众所接受,到那时,或许我们会意识到同性婚姻并不会对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带来毁灭性的影响。

近几年,同性婚姻的法律版图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多数美国地区都已采纳了“联邦婚姻保护法令(DOMA)”,同性婚姻在联邦和州两个法律层面上都是不合法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已有六个州通过了允许同性结婚的法律,她们分别是康涅狄格州、爱荷华州、缅因州、麻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截止目前,我没有看到同性婚姻合法化对在这些州生活的居民的家庭、工作、就业和卫生健康等方面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包括西佛吉尼亚在内的一些大州,已经或正在通过修改宪法来禁止同性婚姻,Herald-Dispatch最近的一项在线读者调查显示,52%的人表示反对修改宪法,这一统计结果说明半数以上的人认为DOMA已经足够因此没有修改宪法的必要,或者说明了半数以上的人并不反对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五年前,我就意识到大众的一些社会偏见和宗教观念是很难改变的。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历史吧,中世纪的欧洲大陆被教会势力的阴霾所遮盖,哥白尼和伽利略的日心说甚至在四个世纪后才被教会所承认。再举一个例子,直到大约100年前,美国社会才逐渐肯定了妇女的地位,妇女才能像男人一样拥有表决权。

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人群占总体人口的比例为5%到10%,不管像伊朗总统那样的蠢货承认不承认,这一人群在任何文明、任何时代都是我们社会中自然存在的一部分。

这一人群仍然在为争取和异性恋人群同等的社会权利而奋斗着,一段亲密的、永久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仍然是他们的人生目标之一。

虽然美国还没有做好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准备,但是这一天终究会来到。从1664年到1967年,美国用了300多年的时间才废除了跨种族通婚的禁令,南部的阿拉巴马州更是直到2000年才从州宪法中删除了禁止跨种族通婚的相关条款。

同性婚姻或许需要很多年才能实现,但当这一天终于能够实现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同性婚姻和黑人与白人的婚姻一样,并不会毁灭我们的国家。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