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争取同性婚姻权 拉票开销上亿美元

关注来源:心同网2009-05-13

1.jpg  《纽约时报》最近刊登了一个故事,说同性恋人群中有一种趋势,他们不但要结婚而且乐于陷入婚姻的各种琐事中。在这个名为“当然你能拥有一切”的文章中,按时间顺序列出了一系列屈膝求婚、体面仪式和大颗钻石戒指。作为一个男同性恋者,我怀着喜忧参半的心情读着这首不合时宜的消费主义之歌。  这则故事是在情人节这段时间出版的,但是它的发表还因为另一个原因而显得意义非凡。加州最高法院刚刚进行了一场关于八号提案的辩论。八号提案是去年11月通过公民投票的,它改写了州宪法,将婚姻定义为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法院有90天时间来发布该案件的裁定)。  从11月以来,人们在八号提案的选票战上已经花了将近一亿美元,使其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昂贵的投票提案。其中超过一半的钱花在公民权利组织争取同性婚姻权的斗争上。原本平静的公众对此事激起了强烈反应:同性恋者、异性恋者以及那些试图重获因此失去的权利的人们(从早于此事6个月的法庭裁决起,同性婚姻在加州曾是合法的。)  八号提案的通过当然是对进步人士的当头一棒。然而在当下经济危机的时候,这场选票战是否值得人们投入这么多注意力呢?比起诸如抗击艾滋病、禁止吸毒、提供工作场所保护或者让百姓得到价格实惠的保健服务这样直接(通常是更多地)影响美国同性恋公民的问题来,这场斗争是否更重要呢?  在加州年龄为18-59岁的同性恋者中,只有刚过半数的女同性恋者和超过40%的男同性恋者拥有同居伴侣,而异性恋中则超过60%。不知道是由于环境因素还是故意为之,大多数加州男同性恋者是单身,或者远离婚姻很多年了。同性恋婚姻能给予单身的同性恋者平等的公民权,但是保健福利上的改善对更多人有直接影响。很多同性恋者只是关注于开始一段恋情而已。而婚姻,不论合法与否,常常是一个模糊的目标。  Bill Dobbs是一位纽约律师也是一个同性恋活动家。他说,“在以前,同性恋权利是关于自由解放的,但如今这场运动单纯地侧重于‘平等’。”他认为,同性婚姻之战带着对基督教右翼“家庭价值”的尴尬模仿——仿佛结婚应该是每个人的终极目标。“平等是个强大的概念,不过对于一个运动来说,它也是危险的。平等不会带给我们价格实惠的保健服务。它只会带来更多的相同和保持现状,而非社会公正。”  Evan Wolfson不同意这个观点。作为“结婚自由”(Freedom to Marry) 组织的奠基者和主席,他已经是美国发言最多的同性婚姻活动家。他论述说,直接受到同性婚姻合法化影响的人比例有多大并不重要。这场战斗的重要性不应该是“多数胜出”,他说,欧洲方式的公民结合也不是答案。“全面平等是最基本的诉求。”Wolfson说,“实现哪怕部分目标的唯一办法就是争取整个目标。”  威廉学院的Gary Gates表示赞同Wolfson的看法。威廉学院是加州大学法学院关于性向法律政策方面的智库。“有人觉得不妥,是因为对婚姻的过度强调和资源分配的不成比例。”Gates承认道,“不过我要说‘这又怎样’?”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体现所有同性恋者的人权,不论是单身的还是有伴侣的。他说,“它表明同性恋者的性向和异性恋者的性向具有相同的社会价值和正当性。”  大家都知道结婚的好处,从工作福利到财产继承。而对于婚姻的责任,则远远没有被广泛教导。在男同性恋中,一夫一妻制不是常态的,哪怕是在现实中已承诺的关系里。“我想男人对性的看法同女人很不一样。”已经与同性伴侣结婚了的Eric Erbelding在去年六月《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同性伴侣发现婚姻是个五味俱全的包袱”)中说道,“男人是猪……结婚没意义”。在马萨诸塞州,三分之二的同性婚姻是授予女同性恋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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