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通过同性婚姻法 第17个彩虹国度!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4-06-19

卢森堡议会18日以压倒性多数赞成,通过同性婚姻以及同性婚伴侣认养子女的相关法案,将于明年首度开始施行。卢森堡正式成为第17个通过同性婚姻法的国家。

根据日本共同通信社19日布鲁塞尔报导,欧洲从2001年荷兰成为第1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开始,法国、英国最近也成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

根据英国《独立报》(The Independent)18日报导,卢森堡议会周三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同性婚姻以及相关认养子女法案。

卢森堡这个欧洲内陆国家的众议院(Chamber of Deputies),以56:4压倒性的票数通过同性婚姻及相关法案,并于来年初施行。

卢森堡绿党国会议员洛斯黑特(Viviane Loschetter)表示,“同性恋应该和异性恋一样,享有相同的权利。”

她说,“有了这部法律,我们不会抛弃轻忽我们社会所珍视的所有价值。”

洛斯黒特认为,“我们所做的,是将相同的权利赋予给同性恋者。我们正式承认早已存在的一种形式的关系。”

“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组织的“LGBT权利计画”的倡议主任迪特里希(Boris Dittrich)高度赞扬卢森堡的这项决定。

迪特里希表示,“这对于卢森堡来说,是令人欢欣的一天,对于那些支持所有人均享有相同权利的朋友来说也是,这无关乎他们的性倾向或者是性别认同。”

迪特里希说,“这部法律将使在卢森堡的男同志、女同志可与他们心爱的人结婚,并将加强卢森堡国内每个人在平等与免受歧视的基本人权。”

根据《粉红新闻》(Pink News)报导,唯一4名投下反对票的国会议员,分别是右翼政党─“选择民主改革党”(Alternative Democratic Reform Party)包含瑞丁(Roy Reding)在内的3位国会议员,以及1名与“基督教社会人民党”意见相左、背离投票的议员。

瑞丁表示,“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制度『婚姻』,已然毁坏。”

卢森堡首相贝特(Xavier Bettel)宣布,他将于2013年国会大选时推广说明这项立法。

卢森堡现在加入另外16国,已经正式立法承认同性婚姻,包括:荷兰、巴西、​​纽西兰、南非、英国,以及美国的19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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