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规定同性恋夫妇孩子可登记为“亲生子女”

国际来源:中国网2014-02-08

(中国网报导)据日本NHK网站1月27日报道,日本法务省向各法务局下达通知,要求:因“性同一性障碍”(同性恋)将性别由女性更改为男性的丈夫与其妻子接受第三者精子所孕育的子女,在户籍上将被登记为“亲生子女”。  

一些女性因“性同一性障碍”,其户籍上的性别由女性更改为了男性。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和此情况人士结婚的妻子在接受第三者精子后孕育的孩子和其丈夫虽无血缘关系,但可以认定这是其丈夫的孩子,承认孩子为“亲生子女”。  

27日,法务省向各法务局下达了相关通知。据悉,今后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孩子,只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法务局即可受理,并在户籍上将孩子登记为“亲生子女”。  

此外,此前已经提交了孩子出生证明、并在户籍上将孩子登记为“婚外子”的,将在孩子户籍上空白的父亲栏上登记上“性同一性障碍”丈夫的名字。若是收养的孩子,也将会修改孩子的户籍,将取消收养关系的项目。凡是被最高法院认定为“亲生子女”的情况,户籍全都会进行修改。  

从法务省了解到,到本月20日为止,共有45个需要修改的户籍。在最高法院决定新规定后,共接到6张出生证明,在本次通知未下达之前,这些案件的受理情况都处于保留状态。为让处理户籍工作的市町村能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法务省将会向做好信息传达工作。  

于去年12月获得最高法院认可的一名兵库县男性表示:“虽然不能说国家的应对较早,但是这种对策不仅使即将出生的孩子,就连已经出生的孩子们也会成为被修改的对象,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终于放心了。其他的性同一性障碍人士也觉得,孩子能被认定为‘亲生子女’的话,作为家人就可能更加积极地生活下去了”。(实习编译: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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