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提案保护反平等婚姻组织免受“歧视”

国际来源:oacfan2013-09-21

美国:提案保护反平等婚姻组织免受“歧视”

美国众院一条最近提交的议案试图“保护”宗教机构和各类反平等婚姻组织“免受联邦政府的歧视”。

这份《婚姻和宗教自由法案》由爱达荷州众议员 劳尔∙拉布拉多(Raul Labrador)草拟并提交。

在本周的一次采访中,他形容该议案为“专一定制的一条法案”。鉴于美国最高法院于六月废除了《保护婚姻法案》(DOMA)后,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和其他联邦机构很可能将反平等婚姻的群体作为目标,出于恐惧,他草拟出了该项议案。

自从DOMA被废除后,“对于如何应对出现了很多想法”,拉布拉多说,“有人试图推翻裁决,或者修宪。我看到了迫在眉睫的需求:保护宗教机构和教会,让他们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布教。”

当问到有哪些证据支持政府歧视这类群体的论点时,拉布拉多答道,加州州参院在五月通过了提案取消美国童子军(BSA)的免税地位,直至其全面接受同志会员、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的参与。

他同时提到了民主党对该项法案的支持。

“我预感到它(政府的歧视)的来临,它已经发生在州议院这一级上了,而且你也可以在联邦一级听到这类言论。”拉布拉多说道。

同志权益组织对该议案的提交表示愤怒,声称完全没有必要为这类群体提供更多的保护,第一修正案已经确保了言论自由。

“没有证据表明联邦计划里有,甚至是试图,因为人们对婚姻的宗教信仰而歧视他们。”人权运动发言人弗雷迪∙塞恩斯说道。

“不过很明显的是,这项法案将赦免联邦级工作人员、税金经费得益人和其他人随意的歧视合法已婚(同性)伴侣。”

“这项议案将成为一个非常危险的先例,”赛恩斯在一封发给华盛顿邮报的电邮种说道,“将宗教信仰纳入婚姻的定义可能只是个开始。该议案的语言表明它应被最为宽泛的解读。那是否联邦政府的工作人员和那些与政府合作的人员机构可以以宗教为由打发走任何他们不喜欢的人——未婚怀孕妇女?无神论者?穆斯林?甚至是同一信仰里持不同观点的人?”

《婚姻和宗教自由法案》由58名共和党和2名民主党议员共同提出。(Scott Roberts 翻译:dgca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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