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裁定逆向歧视不成立

国际来源:Tong Bling2013-05-31

英国两名因宗教理由,拒绝为他们的雇主向同性恋者提供服务的员工,多年前被辞退。他们一直为此向当地的劳工组织投诉,以及向法院提出诉讼,今年初更将案件上诉至欧洲的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但昨天终告败诉收场。

两人分别是Lillian Ladele 和Gary McFarlane,前者是英国婚姻注册处的一名行政人员,当英国通过同性民事伴侣注册制度,她一直因宗教理由要求不与同性恋者接触,最后终于被开除。

后者是一位性治疗师,当他服务的医院开始向当地的同志社群推广服务后,他一直坚决拒绝接收要求辅导的同志伴侣。

他们两人都是在2008 年开始诉讼,五年后案件终于被欧洲人权法院驳回,法官裁定员工不能因为宗教理由而不按照雇主的指示,拒绝向性小众提供服务。

法律学者指出,任何在向公众开放的公司或机构工作的员工,都不能以宗教理由,或提出所谓“逆向歧视” 而拒绝向性小众提供服务。

“我们很高兴欧洲人权法院明白,宗教信仰是不能凌驾于平等机会,” 英国世俗(Secular) 组织代表Keith Porteous Wood 在一个访问中说。

“在英国,我们有很完善的平机法律,包括对信仰自由的保护,” 他说。 ”若法院一旦接受上诉人的理据,容许宗教歧视LGBT,整个平等机会的制度都会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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