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歧视同性恋政策 同性性关系为犯罪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2-11-17

心同网11月17日消息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简称OHCHR)11月16日对有关喀麦隆骚扰、恫吓、逮捕和监禁被怀疑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报告表达关切。 OHCHR呼吁喀麦隆采取行动,纠正法律条文中将同性恋视为犯罪行为的错误做法。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表示,现行喀麦隆刑法将同性性关系确认为犯罪行为,量刑可以达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OHCHR表示,此项法律与国际法和喀麦隆政府的人权承诺相抵触,违反了该国国际人权承诺和隐私权以及不受歧视的自由权利,而这两者均受到《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护。  

OHCHR表示,喀麦隆的法律虽然只指性行为,但在实践中却将其以扩大化的方式加以运用,对那些在外表、举止、讲话方式或一般行为存在同性恋疑点的人加以惩处。有些人仅仅因为对同性发了一条“我爱你”的信息就遭到起诉。某些男性由于形象过于柔弱便遭到怀疑。  

OHCHR同时对勇于维护同性恋者权利的人士和组织遭到无端的骚扰、恫吓表示关切。 OHCHR指出,喀麦隆政府有义务为这些维权人士和组织提供保护。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办还特别对喀麦隆最新刑法修改草案将同性恋与非自愿性行为和恋童癖列为同一犯罪类别表示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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