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未合法 以色列先准同性离婚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2-12-06

心同网12月6日消息 据路透社报道以色列法院判准1对男同志伴侣离婚,创国内首例,专家认为这是很讽刺的里程碑,因为同性婚姻在以色列根本不受法律承认。

72岁的以色列前国会议员伊文(Uzi Even)和52岁伴侣卡马(Amit Kama)在一起23年,代表律师梅瑟尔斯(Judith Meisels)今天表示,特拉维夫地区的家事法庭本周“裁定这两人的婚姻应该终止”。

法律专家认为,这项裁决为以色列同志权益创下先河。以色列家庭保守传统观念浓厚,宗教法庭管辖婚礼、离婚和葬礼等事务。

梅瑟尔斯表示,以色列内政部仍有权审理及否决这项裁决,但若要这么做可能还是得透过法院。

以色列高等法院2006年裁定,强迫内政部承认在海外结合的同性婚姻,并要求让1对在加拿大​​完婚的同性伴侣进行结婚登记。同志如今能在以色列举行婚礼,但婚姻不具正式法律地位。

卡马告诉路透社:“讽刺的是,虽然这是1场民法革命的开端,但却是以离婚为基础,而不是结婚。”

卡马表示,他和伊文都是以色列人,他们在加拿大同性婚姻合法化没多久后,2004年在多伦多结婚。两人去年分开。

法律专家表示,卡马和伊文获得民事法庭的裁决,可能也已为以色列异性伴侣开先例。以色列一直到现在,只要有夫妻想离婚,都必须在犹太教拉比的主持下,以传统仪式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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