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威夷州联邦法院判决一对女同性结婚无效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2-08-11

心同网8月11日讯 夏威夷州在美国同性恋结婚争议中一直处于第一线,但一名联邦法官周三(8日)判决两名意欲结婚而非达成民事结合关系的夏威夷女子败诉,递给了该州反同性恋婚姻者一个胜利。

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凯伊(Alan Kay)的裁决,站在夏威夷卫生局长法笛(Loretta Fuddy)和基督教团体“夏威夷家庭论坛”(HFF)的一边。

判决表示,据此而论,夏威夷婚姻法并未违宪。判决指出,提诉人所寻求重建传统婚姻制度的工作应由透过民主程序选出的州议会决定,或透过宪法修正案由人民表决,而非透过法院判决。

该诉案的提诉人杰克逊(Natasha Jackson)和克列德(Janin Kleid)辩称,为了取得某些联邦福利,两人需要缔结婚姻关系。另一名共同与讼人布莱德利(Gary Bradley)也称欲与外国籍男友结婚,帮助他改变移民身分。他们的律师达玛托(John D’Amato)表示,将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代表夏威夷家庭论坛的律师休温格特(Dale Schowengerdt)表示,该判决确认一男一女的结合才是合法、合理及有益于社会。

此案使得艾伯克龙比州长陷入罕见的立场,一方面他认为禁止同性恋结婚违反宪法规定而支持提诉人的提诉,一方面却同时被列名被告。

周三的判决亦否决夏威夷家庭论坛提出,取消艾伯克龙比为被告的动议。该团体辩称,艾并非负责颁发结婚证书的州官员,不应卷入此诉案。艾伯克龙比去年签署夏威夷民事结合法案成为法律,允许同性和异性伴侣达成民事结合关系,取得等同于传统婚姻的州权利和义务。

艾伯克龙比发表声明表示不同意判决,如果提诉人决定上诉,他将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宣称,鉴于夏州的民事结合法律,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而剥夺个人结婚的权利,构成了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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