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同性婚姻合法 收养孩子热潮

国际来源:世界日报2011-07-13

  纽约州的同性恋结婚法本月24日生效后,预计将有数千对恋人缔结连理。子女领养律师和州府部门说,他们已为同性恋结婚者下一步出现的领养子女高潮,做好了准备。  保守派宗教组织认为,同性恋间的婚姻关系和他们养育子女,是不道德的。东正教犹太人集团属下的美国以色列组织发言人说﹕“准许同性恋者结婚只会加剧违犯道德的行为,让他们领养子女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33岁的阿兰和37岁的兰德2008年在加州结婚后不久,便领养了一个儿子。阿兰说,他们准备在纽约州重新办理结婚登记,以便为近两岁的儿子争取将来的福利。  阿兰说﹕“儿子将要上学,会知道他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有父母双亲。因此我们认为,要让儿子有资格说‘我爹地(Dad)和我爸爸(Papa)是结了婚的,与其他同学的家长一样’。”  女性同性恋者结婚后,想当家长的愿望要相对容易些。她们只要找到精子捐献者,或是合作的男性友人在孩子出生后放弃父亲的权利即可。然后,由同性恋的另一方承担孩子的第二家长权利。  根据同性恋婚姻法,同性恋双方一旦结婚,第二家长的领养权便不再需要另外提出申请。但多数领养律师建议,家长最好还是有备无患,以便在前往不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其他州时,可起到保护作用。(美联社纽约11日电,世界日报-世界新闻网)    住在布碌仑的Jonathan Truong(右)与他的伴侣Ed Cowen(左),最近与他们的养子Franklin Cowen Truong合摄。(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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