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台湾是亚洲同性恋者“灯塔”

国际来源:中央社2014-10-31

台湾上周末连续举行第13年的同性恋大游行,吸引邻近各国同好参与,“纽约时报”形容台湾已具有亚洲同性恋者的“灯塔”地位。

号称亚洲最大、以“拥抱性/别认同差异”为诉求的同志游行,25日下午在台北街头举行,除了台湾,还吸引来自香港、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大陆、马来西亚等地的民众支持,参与人数达6万5000人。

纽时报导,台湾过去20年来,随着多党民主政治的发展,无禁忌的同性恋游行示威也走了好长一段历程。

今年游行除了彩虹旗外,还有马来西亚国旗或穿着传统民俗服饰的日本舞者,以及大陆同志中心的招牌标语。一位来自大陆的同志说,台湾的同志游行令人兴奋,也让他想到内地落后有多少。

报导说,正当美国、欧洲及拉丁美洲不少国家纷纷立法允许同性婚姻之际,亚洲国家倡议者迄今还在争取同性恋的基本保护。汶莱、印尼、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都有不同层级惩罚同志婚姻或限制措施。

反观台湾,在同性恋方面,相较于其他亚洲国家,有如不同世界。允许同性恋在军中服役,教育部要求教科书中容忍讨论同性恋者。近年来,立法院通过包括保障同性恋者工作免于歧视的法律保护。

纽时引述“国际男女同性恋人权委员会””(Inter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HumanRightsCommission)亚太分会负责人蒲尔(Grace Poore)说,“台湾对亚洲具有鼓舞人心作用,他们走在邻近国家前面”。

不过,台湾依旧有着很深的宗教信仰,尤其受到佛教及道教影响,虽然台湾同性恋人口占总人口不到5%,基督教也坚决反对堡垒,但蒲尔坦言,台湾对同性恋是很包容的。

台湾迄今仍是一个深受儒家孝道影响的传统社会,强调家庭和后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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