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谴责新加坡男男性行为违法条款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4-11-01

人权组织谴责新加坡男男性行为违法条款

46岁的林明钏(Gary Lim)和38岁的朱文良(Kenneth Chee)向向法院上诉,要求当局取消刑法377A条款。

新加坡最高法院裁决,该国刑法中一条禁止男性间性行为的法律并不违宪。人权组织对此裁决予以谴责。

新加坡最高法院的上诉庭周四(10月30日)驳回了两项对刑事法377A条款提出的法律挑战。

根据这一法律条款,任何男性间无论在公共或私人场所进行口交和肛交,都属犯罪行为,违法者可面对最长两年监禁。

这一法律来自英国殖民政府遗留的反同性恋条文,最初于1938年被加入刑法法典。新加坡议会在2007年废除了法规中绝大部分内容,却保留了第377A条。

新加坡总的来说还是一个保守的社会。政府也会对媒体有关同性恋的内容进行审查,一些外国剧集的同性恋情节会被删剪。

不过,近年来同性恋权益问题在新加坡越来越引人注目,并不断引发激烈争论。

今年6月,有两万多人参加了新加坡历来最大规模的支持同性恋以及性少数群体平等权益的集会活动。

近年来,也不断有呼声要求废除刑法377A条款。

最新的法律挑战是由一对男同性恋伴侣和一名同性恋男子分别提出。他们称禁止男同性恋性行为的法律条款剥夺了宪法赋予他们的“生命和自由”以及受到平等保护的权利。

但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并说对该法律条款的废存将取决于议会。

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称新加坡法院的裁决是从平等权利的一大退步,“践踏了公民隐私,平等和不受歧视的基本权利”。

周四,新加坡14个权益组织发表声明。声明说法院的裁决使其失去了一个机会,向世界展现新加坡是一个“真正宽容,开放和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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