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审理同性恋除罪诉愿

国际来源:中央社2016-02-01

印度同性恋社群等待将近两年,最高法院决定在2月2日审理反对同性恋为犯罪的法条、提出要求同性恋除罪化的诉愿案。

今日邮报(Mail Today)报导,这项诉愿是由印度争取同性恋权益非政府组织纳兹基金会(Naz Foundation),和导演班纳吉尔(Shyam Benegal)等知名人士一起在2014年2月23日向最高院提出,最高院终于排定日期审理。

印度是在英国殖民时代于1860年订立第377条同性恋行为犯罪的法条,但在同性恋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不断对此法条提出反对和诉愿下,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7月2日下令废除第377条规定,把同性恋行为除罪化。

不过,最高法院又因接获反对者的诉愿进行审理,并于2013年12月11日裁定同性恋为犯罪行为,第377条再度恢复效力,违法者可处10年有期徒刑,引发印度同性恋社群的抗议与恐慌。

其中,最严重的影响是同性恋如果遭到强暴或性骚扰不敢报案,他们担心报案后会因同性恋而遭到判刑;这导致同性恋遭强暴或性骚扰的状况增加。

因此,印度同性恋社团希望,最高法院在2月2日审理诉愿后,能做出保障同性恋权益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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