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投票通过同性伴侣关系法案

国际来源:爱白网2011-06-20

  上周末,欧洲小国列支敦士登就同性民事伴侣关系法案举行了全民投票,6月19日公布的投票结果显示,法案以超过三分之二的支持票获得通过。  承认同性恋伴侣民事登记和权利的法案原本已于2011年3月16日在列支敦士登议会获得一致通过,法案预定于今年9月1日生效。按照这一法案,合法登记的同性恋伴侣将享有与异性婚姻配偶几乎同样的权利,包括伴侣共同财产、保险、福利、纳税和移民等各方面,与异性婚姻关系的不同之处仅在于,法案对同性伴侣领养孩子和代孕等方面有限制。  同性伴侣关系法案受到列支敦士登一个罗马天主教团体“Vox Populi”的反对,该团体认为法案会“损害传统家庭价值”。今年4月,反对团体发起了全民公投提案,希望将有关法案交由全民投票决定。  根据列支敦士登的法律,在议会通过一项法案的三个月内,法案仍可经由全民投票被否决。反对同性伴侣关系的团体为发起公投而征集到了1208人的签名,符合至少1000人签名的公投要求。  列支敦士登的人口总数约为三万多人。据星期天公布的投票结果,支持同性伴侣关系法案的人占68.8%的明显多数,而反对者只占31.2%,法案获得了全民投票通过。  目前全球已有不少国家法律承认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关系,但几乎所有相关国家都是通过法院裁决或议会立法的方式实现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列支敦士敦则“绕道”全民投票达到了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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