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刑事处罚军队内同性恋者不违宪

国际来源:韩联社2011-04-01

3月31日,就军中同性恋议题宣布裁决的韩国宪法法院现场。

  对于向军队内同性恋者予以刑事处罚的“军刑罚第92条”,宪法裁判所31日作出了该法律并不违宪的判决。  宪法裁判所表示,对军队内同性恋者予以刑事处罚的法律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也不违背“比例性原则”和“平等权原则”。  人权委员会去年10月主张,同性恋跟战斗力、军队纪纲、团结能力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根据军刑法对同性恋者予以刑事处罚,不仅侵害人类平等权,也不符时代潮流。  人权委员会还说,从国外的案例来看,没有一个国家对军队内同性恋者予以刑事处罚。在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甚至在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后也可入伍。(韩联社首尔3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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