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爱尔兰同性民事伴侣法律生效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1-01-02

  从2011年1月1日起,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Civil Partnership)登记和权利的新法律在爱尔兰生效,新法律给予同性恋伴侣与异性婚姻配偶相似的诸多权利。  有关法案于2010年7月由爱尔兰议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基于新法律,合法登记的同性恋伴侣将可在配偶财产继承、配偶社会福利、配偶养老金、配偶纳税以及配偶相互经济支持等方面享有与异性婚姻配偶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共同领养孩子。此外,新法律还承认在国外登记的同性伴侣关系或同等的民事结合关系。  按照新法律,伴侣在登记后还需等待三个月才可拿到证书,因此爱尔兰的同性恋情侣可能最早要等到今年四月才能享受到新法律的权利,除非申请人能提交法庭开出的紧急情况证明,例如证明伴侣一方患病等某些特殊情况。  新法律还规定,申请登记的同性恋伴侣双方的年龄必须满18岁,并且双方不存在其它的婚姻或伴侣关系。此外,在伴侣双方最近三年里分居时间超过两年等情况下,还可依法解除关系。同性恋伴侣可在政府相关机构申请登记,拒绝为符合要求的同性伴侣办理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将受到法律追究。  尽管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法律被认为是爱尔兰在同性恋者平等权利方面的进步,但该国也有一些团体批评新法律未能承认同性婚姻,认为同性伴侣在另外一套法律下被当作是“二等公民”,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上仍不能得到与异性婚姻配偶完全平等的承认。另一方面,爱尔兰的天主教会则对承认同性伴侣的法律表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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