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同性恋伴侣在美结婚 办绿卡遭拒面临驱逐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0-11-03

  今年8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1名博士候选人与男同志恋人在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康乃狄克州结婚,但他委内瑞拉籍的伴侣申请绿卡却遭联邦政府拒绝,现在面临遭驱逐出境的命运。  同性婚姻权到底在美国受到多少保障?近日引发美国舆论热烈讨论。  8月底,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政治学博士候选人范狄佛(Joshua Vandiver),与相恋4年、出生于委内瑞拉的舞蹈老师维蓝迪亚(HenryVelandia)在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康乃狄克州完婚。  根据美国法律,外国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之后,可依照规定申请永久居留证(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后,也可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美国联邦政府并不承认同性恋婚姻,美国国会于1996年通过婚姻保护法(Defense of MarriageAct),将婚姻定义为1男1女的结合,使得范狄佛这位土生土长的美国公民无法为他的「外籍配偶」蓝迪亚申请绿卡。  29岁的范狄佛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必须尽一切所能抢救他的婚姻,让心爱的人能继续留在这个国家。他说「这是身为美国公民的应有权利」。  原本持观光签证合法入境美国的蓝迪亚,由于签证将到期,绿卡申请又被打回票,现在面临被美国移民局驱逐出境,17日必须在新泽西州纽瓦克(Newark)出庭接受移民法官讯问。  范狄佛透过律师表示,将全力争取暂缓驱逐出境。  美国广播公司(ABC)报导,据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针对2008年人口统计资料推估,美国国内大约有2万4000对美国公民嫁娶外籍配偶的同性恋婚姻组合。  报导中指出,有些外籍同性恋配偶透过工作签证申请绿卡,有的是向美国政府申请政治庇护,或者是自己提出绿卡申请,也有同性恋配偶则选择离开美国,转往对同性恋婚姻较有保障的国家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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