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同性恋伴侣获准认养子女

国际来源:心同网2010-05-02

  巴西高等法院(STJ)27日一致裁定,批准南大河州Bage市一对女同性恋人一起登记认养2名儿童。  据「圣保罗州报」(Estadao)报导,其中一名女子在孩子尚在襁褓中就认养他们,共同生活了13年的伴侣因为生活条件较优渥,也想一同认养,给孩子们更好的医疗保健福利,或是在两名伴侣分开或过世时,让孩子们可以获得抚恤金和遗产。  这是巴西高等法院首次审理有关同性恋人认养子女的上诉案件。大法官诺龙哈(Joao Otavio Noronha)指出,「这是一项根据对孩子有利的结果做出的判决(…),那就是让他们能被认养。」  消息一传出,马上引起网友在各大新闻网站热烈讨论。假如要我说出看法,我觉得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反对关系稳定的两个人认养孩子。  在巴西申请认养孩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法令规定,凡年满18岁,合法结合或维持稳定关系的两个人,均有权申请一起认养孩子,但申请人必须接受心理学家、社工、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士一系列(有时长达几年)的盘问与审查,最后才由法院判决「被认养」对孩子而言是好还是坏。  正因为认养程序烦琐,等不及结果而中途放弃也大有人在;而很多人虽有意认养,却因资格不符合被拒绝。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巴西地理统计局(IBGE)估计,巴西大约有800万名被遗弃的孩子,其中约200万名在街头流浪,与性交易、毒品和犯罪牵扯不休。  圣保罗的情况更令人担忧。数据显示,每天平均有2名儿童被遗弃在街头或收容所,单单今年头3个月,人数就超过200名。  巴西儿童暨青少年保护条例指出,「所有儿童都有获得生活、健康、自由、教育、文化和尊严的权利。」但很明显,这些都只是纸上谈兵。  有网友说,「宁愿让孩子继续留在收容所里,也比被同性恋者认养强。」「允许同性恋人认养孩子,是对神圣传统家庭的一种挑衅。」  我不晓得他们是基于怎样的标准做出这样的评论,或是否真正看过被遗弃,或在「传统」但实际「破碎」的家庭里成长的孩子,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类似上述评论,马上引起其他网友反驳:「与其在由一男一女组成,但彼此反目成仇的家庭里长大,不如在有爱的两男或两女组成的家庭里生活。」「只因为是传统家庭就是神圣的吗?就算父母对子女施暴也能够被允许吗?」  还有网友提出「这些(被同性恋父母认养的)孩子日后上学,难道不会被遭到同学欺负、排挤」的问题。  单就这一点,我想是对人性尊重与否的基本教育问题,和孩子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还是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没有很大关系。  任何孩子都有可能因贫穷(或太富有)、肥胖(或过瘦)、反应迟钝(或聪明过人),甚至戴眼镜等原因,在学校被同学排挤和嘲弄(即所谓的bullying)──重要的是,家长如何教导他们面对和回应这一切,否则也不会发生像日本皇太子德仁的独生女爱子公主,因为在学校被男生欺负而不愿上学的事件了。(注:文字出自4月29日中央社-特派员笔记,记者唐雅陵圣保罗传真)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