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约会网站eHarmony被控歧视同性恋者

国际来源:VOA中文网2010-02-09

  美国线上约会网站eHarmony被指控歧视同性恋者。经历两年多诉讼后,近期双方将达成和解。除了赔偿金之外,公司高层同意对网站首页做小部分修改,使网站更能符合同性恋者需求。  这项诉讼始于2007年6月。当时加州一群同性恋与双性恋者集体指控eHarmony歧视同性恋群体,因为网页上没有设置同性配对的选项,使他们被排除在外,无法使用网站功能交友。  原告律师托德·施奈德表示,无论是原告或是他本人,都认为没有任何公司应该拒绝提供服务给特定群体。他说:“就像如果你拥有一家餐厅,你不能拒绝同性恋者来用餐一样,一个网站也不该拒绝服务同性恋者。”  《洛杉矶时报》报导指出,这并不是eHarmony第一次吃上种族歧视的官司。先前新泽西州公民权利局对eHarmony提出种族歧视指控,去年3月达成和解。这促使eHarmony成立新网站Compatible Partners,作为同性恋者约会配对平台。  但施奈德表示,这对于他的当事人来说还不够。他们要求eHarmony把Compatible Partners纳入eHarmony主网页下,同时必须在Compatible Partners网站贴出eHarmony的专属标志,让使用者能清楚看出两站之间的关系。  施奈德说:“也许eHarmony认为同性恋群体需要不同的网页版型与配对问题,我们对这些没有意见。但我们关切的是Compatible Partners是否被包含在其主网站内,以及eHarmony是否能展现平等对待同性恋群体的决心。”  相较于原告的指证,eHarmony则用书面声明表示他们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也不需要负任何责任。eHarmony的律师罗伯特·弗雷塔斯认为他们没有违反法律:“在Compatible Partners成立之初,eHarmony的原始策略是使这个品牌成为一个独立事业,所以一直以来公司都按照这策略推进。”  但弗雷塔斯表示,eHarmony已开始提供同性配对服务,也确实希望能成功拓展Compatible Partners业务。加上对公司来说,诉讼不但花费庞大,又必须费心处理相关事务,反而会妨碍公司业务拓展。所以在与原告和解协调上,也就适当考虑到这些利害关系。  他说:“在这个案子里,eHarmony既然有计划要发展同性配对服务市场,所以目标自然以尽速解决诉讼问题为诉求,把焦点回归到事业上。”  《洛杉矶时报》报导指出,目前达成的和解协议中,eHarmony同意在网站首页加入Compatible Partners链接结,并且将提供50多万美元的赔偿金。只要身为加州居民,又能提出书面证据,证明自己曾因同性恋或双性恋身份而无法使用eHarmony服务,一个人最多能拿到4,000美元作为补偿。  原告律师施奈德表示,目前和解条款还有待法官批准。法官将召开公平听证会,听取两造之间的异议与条款合理性,做出最后决定。一旦做出裁决,eHarmony必须照条款内容实行。  施奈德认为,虽然法官还是有权驳回和解,不过他相信这种和解对双方都是有利并可接受的。他也相当期待法官能批准这项和解,建立一个保障同性恋权利的新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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