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禁止宣扬、传播同性恋相关信息”条文被删除

国际来源:爱白网2009-12-24

  爱白网讯 12月22日,立陶宛国会投票通过了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危害的法案,在本次通过的法案版本中,“禁止宣扬、传播同性恋相关信息”的原有条文已被删除。  有关法案的最初版本是先后在今年6月2日和6月16日由国会投票通过,但法案中关于同性恋信息的条文受到立陶宛国内同性恋者团体、相关国际组织和欧盟其它国家的批评,批评者认为法案不仅是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也违背立陶宛申请加入欧盟时作出的消除歧视、保障平等权利的承诺。  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的这一法案,将同性恋与暴力、色情等其它多种信息并列为“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称“同性恋信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道德培养有害”,并禁止在学校等场合、以及未成年人可接触的电子或印刷媒体上出现同性恋相关信息。同性恋者团体认为这些条文将导致一些青少年无法获得支持和保障信息,也将剥夺同性恋倾向青少年获得与自身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权利。  6月26日,时任立陶宛总统的阿达姆库斯否决了上述法案,但国会又在7月14日投票推翻了总统的否决。今年7月,新总统达利娅-格里包斯凯特上任后,要求国会修改这一法案,以使法案符合欧盟成员国保障公民平等权利的要求。  本次通过的法案新版本不再包含“禁止传播、宣扬同性恋相关信息”的条文,取而代之的是“禁止传播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涉及未成年人的性关系等对未成年有害的信息”。在本周二的国会投票中,新法案以58票赞成、4票反对和25票缺席的结果获得通过。  新版法案被通过后,立陶宛总统格里包斯凯特的发言人巴尔塞斯对媒体记者表示,恐同的条文被剔除了,新法案已符合欧盟的标准。  但反歧视团体“立陶宛同性恋者联盟”的主席西蒙科认为,新法案中仍留有潜在问题,例如法案禁止传播“与宪法承认的家庭形式不同的任何其它家庭概念”,这意味着同性伴侣家庭形式将被当作“有害信息”。西蒙科认为制定这一法案的议员们带有对《圣经》特别狂热的心态。    立陶宛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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