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开审变性人W小姐结婚被拒案

国内来源:BBC中文网2013-04-17

香港终审法院开审变性女人W因其结婚申请遭到拒绝而提出针对婚姻法是否违宪的诉讼。

变性人W数年前在香港一家公立医院接受变性手术后申请与男友结婚,但婚姻注册处以其出生证上的性别是男性为由拒绝。

代表W的律师星期一(4月15日)在法庭上陈词时说,W已获准在身份证和护照上登记为女性,日常生活也被视为女性。

不过参与审理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Robert Ribeiro)质疑法庭的能力不足以处理变性人婚姻问题,而是有需要透过立法来处理。

港府认为W的婚姻将等同于同性婚姻,而这在香港的法律中并不容许;代表W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David Pannick)指出,婚姻法律“可以而且应当”承认人的性别可以改变这个事实。

彭力克大律师还补充说,同性婚姻的观点与此案无关,因为W是在医学上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之下接受变性手术,而且手术是在公立医院里进行。

变性人W提出的司法覆核诉讼在2010年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驳回后,辗转上诉到高法上诉法庭,并最终上诉至终法。

一审的主审法官张举能当时在判决书中指出,香港社会并无接纳变性人婚姻的共识。

中国内地、欧盟和美国都允许接受了变性手术的人按照新的性别与异性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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