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志平权议案未获通过 同志游行明日上路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2-11-09

香港:同志平权议案最终遭否决未获通过

女同盟会等团体前日(7日)到香港立法会门外请愿,要求政府尽快立法保障同性恋者权益。

心同网11月9日消息 香港立法会7日辩论由工党议员何秀兰提出,促请政府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平等机会展开公众咨询的动议,获过半数直选议员支持,但由于民建联及自由党等建制派反对,令动议在分组点票下被否决。

同志议员陈志全轰立法保障无寸进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当局曾于1996及2005年进行民调,显示社会对有关立法一直分歧,但他亦注意到近年社会对不同性倾向人士开始持正面态度,当局会小心衡量后再作决定。

香港:同志平权议案未获通过 同志游行明日上路

立法会前日(7日)辩论同志权议案,泛民成员在座位前放置代表同志权益的彩虹旗。

本港首位同志议员人民力量陈志全在辩论中批评,政府多年来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权利毫无寸进,社会仍用歧视目光看待同性恋者:“大家走了足足三十年,今天只是争取最基本的人权,这个要求真的是好卑微。我希望社会不单只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尊重少数。”

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亦支持动议,认为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应具备开明开放特质,致力消除对性少众的歧视。对于有教会团体质疑通过动议,将带来逆向歧视等反效果,叶太强调,肯定同性恋行为不等于赞同同性恋行为,“通过条例不等于要改变我们的思想”。

同志明天游行

傅又认为香港社会多元共融,“好少见到同性恋者受到不公平对待,近期有明星、议员是同志都可以安全露面,不会受到不理性对待,我们看不到香港有也需要立法” 。到场请愿者还包括多次表明反同性恋的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但全程未有发言。

不过,是次收集签名的正是明光社,他们在联署声明中写道,法例将迫使学校必须肯定同性恋行为、同性婚姻和家庭,严重损害教育自由;也阻碍专业人士为希望求助及脱离同性恋行为的人提供服务,并对“HIV/AIDS高风险”的肛交等同性性行为作出肯定。

香港女同盟会干事陈文慧说,时至今日仍有人以男同志传播爱滋、女同志滥交等谬论抨击同性恋者,感到遗憾,亦正因误解造成歧视,故有必要进行公众咨询,讨论立法。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孔令瑜表示,民阵成立之初的目的之一,正是促进性倾向歧视立法,“不明白为什么保皇党连咨询都反对”。

本周六本港将举行“香港同志游行2012”,大会鼓励参加者穿上不同职业的服饰出席,寓意支持同志在工作间不受歧视。

同志平权议案表决结果

支持(31票)

公民党:6票、民主党:5票、工党:4票、街工:1票、民协:1票

社民连:1票、新民主同盟:1票、人民力量:3票

新民党:2票、劳联:1票

独立:6票(莫乃光、梁继昌、叶建源、谢伟俊、李国麟、梁家骝)反对(25票)

反对(25票)

民建联:10票、经民联:7票、自由党:5票

独立:3票(吴亮星、姚思荣、谢伟铨)

弃权(12票)

民主党:1票(涂谨申)

工联会:6票、民建联:1票(葛珮帆)

独立:4票(林大辉、陈健波、廖长江、马逢国)

未有投票者:曾钰成(主席)、陈克勤(民建联)

*议案因无法同时通过地区直选及功能界别分组点票,最终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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