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威胁中学生“搞基” 强逼吞精

国内来源:明报2012-09-12

中一男生在公园与21岁仓务员成为好友,谁料遇人不淑,仓务员屡次以暴力威迫男童替他S淫及K交,更透过男童认识其同学,其后在戏院侵犯该男生,强迫对方G交及“吞精”。直至中一男生向社工透露事件,仓务员终被拘捕。

中三学历、21岁的被告邓国熙,昨在高院承认非礼、向儿童作出猥褻行为、未经同意下G交及恐吓促致他人作性行为等7项控罪。法官将被告还押,先索取精神、心理及背景报告,及男事主的创伤报告,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

公园结识 少年斥“变*态”

事缘去年初,12岁的X在公园认识21岁的被告,两人成为好友,被告不时到X位于天水围公屋的家上网及玩耍,惟4月某天,被告用生果刀指吓X,要求X服从他。至5月某晚,X正与同龄友人在家中打机,被告到访后突然露出下体,强迫X*K交,再自行S淫。另一天傍晚,被告在公园强迫X触摸其阳*具及K交,X斥被告“变态”,两人不欢而散。

识少年同学 戏院非礼

本月初,被告到访X家,要求X和他一起S淫,被告以最后一次为诱因,在X口中射Jing。被告后来透过X认识他的同学Y,强迫Y“搞基”,恐吓Y否则“找人打你”。同月24日黄昏,被告到Y家,强行替Y K交,并将阳*具插入Y G门约2分钟,Y不停叫痛及哭起来。

向社工透露 揭发事件

其后被告威胁殴打Y,逼Y与他G交,Y只好用食指插入其G门假装G交,被告射Jing后将Jing液抹在纸巾上,要求Y吃下精*液,Y假扮吃掉并丢弃纸巾。7月16日,被告相约Y与另一男童看戏,被告在港铁站出K附近及戏院内非*礼Y,之后Y避开被告,不再与他接触。不久,X向社工透露被侵犯事件,被告于去年8月被警方拘捕。【案件编号︰HCCC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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