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壮汉易服大变身 性虐装扮吓煞街坊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2-06-09

性虐装扮吓街坊易服男还押

心同网讯 香港未婚壮汉突然在住所外的电梯大堂外易服大变身,涉嫌以一身“性虐待打扮”示人,当时头戴黑头套、只穿胸围及T-back内裤等,脚踏高跟鞋,上身并以绳索綑绑,下身则用另一隻高跟鞋遮掩下体,并在上址行来行去,吓煞女街坊并报警处理。被捕壮汉昨解往屯门法院提堂,控以一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庭上并揭露他有相类前科,早于2004年亦曾因易服示人而被判感化。

被告曾敏生(五十岁),任职货车司机,现与年老母亲同住。控罪指他在今年六月五日于所住的天水围天慈邨慈辉楼某楼层的电梯大堂外徘徊,当时他头戴黑头套、身穿胸围及T-back内裤、一对白色长袜配白色高跟鞋,上身用绳綑绑,并用一隻黑色高跟鞋遮掩私处,行为淫褻而令人憎恶。被告暂毋须答辩,继续收押至本月廿九日再提讯,期间让控方索取进一步法律意见。 被告昨日在庭上应讯时,已换回“正常”服饰,身穿黑色上衣及长裤、外披深蓝色风褸,加上皮肤黝黑,予人阳刚汉子的形象。当他听毕宣读的控罪详情后,即低头表示明白,显得难为情。

控方指重犯机会高 官拒保释

控方庭上指,由于被告有近卅年的心理病病史,欲先索阅其精神科专家报告,以了解他的精神状况是否适合答辩。但裁判官质疑心理病不等同精神病,认为控方理据并不足够,最终不批准控方的申请。

辩方替被告申请保释时透露,被告现时在地盘等地驾驶货车,月入逾万元,担心一旦还押会失去这份赖以养家的工作。控方反对保释,表示根据被告手提电话的储存资料,知悉他在去年七月至九月间,曾至少一次在屋苑范围内易服走来走去。控方继而揭露,被告早在○四年已曾因在公眾场所易服而被定罪,判接受感化十二个月,因此认为被告若准保释,重犯机会甚高。裁判官经考虑后,忧虑被告或会再易服吓怕街坊,最终不准他保释。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