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卖淫再敲诈嫖客 假同性恋者被公诉

国内来源:法制晚报2011-04-20

  案情回放  陈某、王某、高某、贾某都是“85后”来京务工人员,为迅速牟取暴利,四人结成犯罪团伙,由陈某在某同性恋网站上发帖联系嫖客,由贾某开车接送,王某、高某到宾馆提供 同性卖淫服务后,以不给钱就报警相威胁,对事主实施敲诈。  多数被害人都害怕被处罚,大多不敢报警,四人的敲诈行为因此屡屡得逞。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几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朝阳检察院宋迎新、张政涛两位检察官强调,本案涉案人员都非常年轻,他们本不是同性恋,却为牟取暴利,采用有损人格的方式提供卖淫服务实施敲诈。这种妄想通过非法手段一夜暴富的行为,终将害人害己。  同时,被害人因为嫖娼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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