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同性恋人后割腕 一审被判死刑

国内来源:生活报2011-04-28

  哈尔滨人武军与同性恋人陈强同居期间,因觉得同性恋者得不到他人理解而厌世。去年8月15日,武军将陈强杀死后自杀未遂。  今年32岁的武军2010年在北京认识了20岁的贵州人陈强。同年6月,武军把陈强带回哈市同居。不过,武军一直和之前的同性恋人刚哥联系。为此,陈强想离开,武军也觉得同性恋不被理解,有些厌世。2010年8月15日晚,武军买回白酒与陈强共饮,后来陈强与父亲通话说想回家。次日2时50分许,武军将陈强勒死。事后,武军给姐姐、妈妈和刚哥等人留了遗书,21时许服下97片安眠药后割腕,然后躺在陈强身边。  法院审理认为,武军因厌世而意欲自杀,在自杀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