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志家庭故事 同性恋不是罪

国内来源:明报2011-02-23

  秀雅在华仔1岁时和丈夫离婚,华仔跟祖母同住,但母子关系良好。「华仔小学二年级时搬来和我居住,感情却开始变差。他给祖母宠坏了,回家后我要训练他独立,他还说妈妈以前对他好一点。」秀雅说。由于工作忙录,两母子少沟通,只谈读书和功课。  秀雅曾日日以泪洗脸,为儿子的性向而烦恼,又不敢和亲人倾诉,怕他们看不起华仔。「那时候压力很大,会将责任「揽上身」,是我「教好不」他吗?是离婚影响了他?又怕他患上性病,又怕他老了没伴侣、没子女照顾怎办?自己不能陪他一辈子啊!」秀雅说。  后来,她到香港小童群益会找性向无限计划的社工聊天,接触到有同性恋子女的家长,可「同声同气」分享心事,也认识到不少同性恋义工。她表示,「他们很亲切,很喜欢和他们聊天」。  「只要我接受他就」  社工教她不一定要全盘接收闲言闲语,这令她减少了不少压力。虽然亲友仍会施压,要她改变儿子,但她已学会面对,「他是我的儿子,又不是他们的。只要我受他就好」。她笑说:「如果他突然变成异性恋,我反而会觉得不习惯,要重新适应。」  秀雅现已完全接受儿子的性向,母子话题增力了,常一起和小童群益会认识的朋友聊天、唱K、吃饭,两代人打成一片。秀雅更成为儿子的恋爱顾问,「他拍拖,和 伴侣吵架,有不开心会和我说。我儿子有点公主病,吵架原因可能来自他自己,同性恋也好,异性恋也好,要互相迁就」。秀雅认为儿子「出柜」后,可尽情和她分 享,更俏皮地说:「我们一起出街,会讨论哪个路人可能是同性恋。」想起儿子的坦诚,秀雅感到安慰地说:「他早一点告诉我,总好过到他要谈婚论嫁时,我逼他 结婚才知道。」  母亲寄语-同性恋不是罪  父母一定要和同性恋子女沟通,不要第一时间就关上门,别吝啬给子女解释的机会。她表示,接受的过程是需要时间和亲身经历的,「同性恋不是罪。我只希望他就到一个疼爱他,对感情认真,照顾他一生的人。」(2011-02-22,《明报》-《教得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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