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性恋人分手遭拒 挥刀砍伤昔日“恋人”

国内来源:东南快报2011-02-19

  欲与同居一年多的同性恋人分手,遭到拒绝后,孔某持刀砍伤“昔日恋人”白某。  昨日,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嫌疑人孔某。  检方称,2009年底,男青年孔某到漳州找朋友玩,认识了白某,两人一见钟情,即开始了同性恋人关系,后发展到共同生活,经营一家茶叶店。  2010年底,孔某在外找到工作,想要与白某分手,但遭到白某拒绝。  2011年1月13日晚,孔某在外住宿未归,引起白某的不满,之后,白某在漳州市区一小旅社找到孔某,两人发生争执,白某动手打了孔某两个耳光,孔某愤而离开。当其走到一超市门口时,跟随而来的白某与孔某再次发生口角,失去理智的孔某从超市货架取下一把菜刀,朝白某身上连砍数刀。  经检验,白某的伤情为三处轻伤。当日,孔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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