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时尚养生会馆”组织同性卖淫被捣毁

国内来源:渤海早报2011-01-25

  两名80后青年租用民房开了一间“同志会所”,在网上以“时尚养生会馆”名义打广告,对外宣称提供男顾客推拿按摩、SPA美容等保健套餐,暗地里“穿针引线”让同性者在房内进行特殊服务与金钱交易。本市检察机关指控二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于日前一审并公开宣判。  出生于1988年的青年阿豹,是原籍吉林省的大学在校生。与其“志同道合”的本市青年小春被拉入伙。2010年4月,阿豹在本市某居民小区租了一间房。签约时,他对房东表示自己是“搞表演的”;事实上,阿豹在该房开设的是“同志会所”。为牟取利益,二人以“时尚养生会馆”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将一些同性恋网友发展为会所的“技师”和“顾客”。在二人的容留、介绍下,“服务人员”与“顾客”进行同性间卖淫活动。同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违法提供特殊服务并进行金钱交易的这群“同志”全部抓获。阿豹、小春因情节严重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红桥区检察院以阿豹、小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提起公诉。庭审中,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亦没有进行辩解,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豹、小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阿豹租赁的房屋为场所,容留同性间进行卖淫活动,且开设网站利用互联网介绍同性间卖淫,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阿豹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小春作用相对较小,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鉴于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二被告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阿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小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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