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和女同性恋人分手 绑架其儿子要求私奔

国内来源:长江商报2011-01-07

  咸宁2女子同开餐馆,日久生情,成为同性恋人。一方幡然悔悟后要结束关系,一方不答应,将对方8岁儿子绑架进行胁迫。记者昨日获悉,咸宁警方接到报警后5小时,成功解救被绑男孩,抓获涉嫌绑架女子。  据介绍,去年12月13日晚6时许,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下辖某镇级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女子王丽(化名)称,其8岁儿子遭人绑架,并告知警方绑架者身份。  警方经向王丽了解获悉,当日下午5时,读二年级的8岁男孩乐乐(化名)没有回家,当她准备到学校寻找时,突然接到好友陈小丹(化名)的电话,称乐乐被她带走,要王丽到咸宁火车站面谈。  经过民警调查,查明了陈小丹带走乐乐的原因。现年30岁的王丽和38岁的陈小丹,2人同住该镇,几年前已认识,情同姐妹。去年3月,2人共同盘下镇上一家餐馆,王丽依附大自己8岁的陈小丹,生意非常红火。天天在一起忙碌餐馆的生意,2人感情升温,竟然发展成了同性情人。  去年10月,王丽的异常变化被丈夫发觉,在丈夫逼问下,道出原委。愧对丈夫的王丽后悔了,想和陈小丹结束关系。  相劝无效,王丽退出餐馆。去年12月13日下午4时30分,陈小丹以替王丽接乐乐为由,从学校骗走乐乐。之后,她电话通知王丽,乐乐在其手上,要其收拾行李赶到咸宁火车站,一起到外地生活,并威胁王丽不许报警。  警方迅速行动,前往火车站布控。当晚9时56分,民警带着王丽一路跟踪,在赤壁火车站附近一副食店前发现带着乐乐的陈小丹踪影,实施抓捕,控制陈小丹,解救乐乐。  落网后的陈小丹对与王丽一起生活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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