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看守所霸凌 烧毛逼嘴交遭重判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0-12-17

蔡姓男子因毒品案在台北看守所附设勒戒所观察勒戒期间,不仅对同室男子暴力相向,并以自制点烟器烧对方阴毛,还强逼口交未遂,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判蔡3年8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书,蔡姓男子因毒品案,进入台北看守所附设勒戒所观察勒戒时,竟不断对同室A男拳脚相向,甚至拿枕头或竹席殴打,打得A男遍体鳞伤,手脚胸部及脸部都有瘀伤。

蔡姓男子后来变本加厉,后续以电池等工具自制简易点烟器,点燃卷成条状的卫生纸,强行烧A男阴毛,并强行压A男的头部为他口交,但在A男不断抗拒下未得逞。

全案由看守所管理员巡逻查觉有异,调阅监视录影带后发现蔡姓男子恶行,经报警处理并移送法办。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后,法院今天依伤害及强制性交未遂等罪,合併判刑被告3年8月。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