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李洁非新书披露郭沫若有同性恋倾向

国内来源:京华时报2010-12-17

  学者李洁非撰写的文学史著作《典型文案》日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中国当代文学史著名案例研究著作,作者选择了胡风“分子”的境遇、“神童”刘绍棠之起伏等典型事件,以及以郭沫若、茅盾、路翎、舒芜等典型人物为案例,生动阐释了当代文学错综复杂的关系。昨天,李洁非接受采访时说,他写作该书最终想搞明白的是当时历史真相如何,而不是对个人进行褒贬。  >>缘起  所得知识很多靠不住  在《典型文案》中,学者李洁非分析当代文学史中的典型人物、交织着错综关系的文学史案例,品味其中的诸多细节。《典型文案》是此前出版的《典型文坛》姊妹篇。对于典型系列的写作,李洁非说,他崇尚一个追求:人生在世,要尽力取得确实、可靠的知识。“但是怎样实现?有三条:多读、多辨、多思。尤其是多读。读书越多,越能辨真假。读书少,很难验真假,有时你以为自己有所知,其实却是片面、靠不住乃至错误的知识。”李洁非坦言,过去他搞文学评论,对文学史没有专门研究,但直觉上感觉,不管是课堂上还是书本所得,当代文学史有许多靠不住的知识。但具体究竟如何,因为不曾研究,没有发言权。这成了一桩心病,实在放不下,他终于决定自己动手,“搜读、稽核所能见到的文献,将桩桩件件用自己眼睛看过,从中确定至少在我看来踏踏实实的知识。《典型文案》的目的不是构造一部文学史,而是试图确定有关当代文学史的一些‘知识’。”  >>内容  分析典型人物和事件  书中讲述的典型案例,涉及作品三桩:萧也牧《我们夫妇之间》、王蒙《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吴晗《海瑞罢官》;涉及事件或现象六桩:胡风“分子”的境遇、陈企霞在中国作协“肃反”时的经历、“神童”刘绍棠之起伏、周恩来1959年至1962年间就文艺的三次讲话、大连会议(中国作协农村题材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江青“文艺革命”;涉及个人四桩:郭沫若、茅盾、路翎、舒芜。还有单独一桩,关于上世纪50年代一位普通文学读者,他一生的遭际折射了当代文学曾经的特征。  李洁非解释说,从《我们夫妇之间》的遭遇可以看到建国初文学方向的选择。《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是观察国家政治如何决定文学的极好例子。《海瑞罢官》则表明文艺不仅被政治所决定,还进一步被用于具体的政治斗争及谋略。胡风“分子”们的故事演绎了何谓“精神创伤”,发人深省的是,这个文学流派原本的宗旨就是要以文学克服文化、历史所造成的人的精神创伤。陈企霞的经历,展示了组织化、一体化文学的工作情形,尤其是如何以斗争来实现和保证其组织化、一体化。刘绍棠实际上是文学体制或文学生产方式的矛盾性、摇摆性的某种牺牲品。  >>创作  有一份材料说一分话  李洁非从蛛丝马迹、寸丝半栗入手,用手术刀式的严谨解剖桩桩案例。书中披露了茅盾矛盾的性情、胸中的块垒,路翎身世真相,以及《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谜案辨踪、郭沫若有同性恋倾向等文学史上鲜为人知的细节。对此,李洁非说,他在写作中要求自己有一份材料说一分话,“特别在细节方面,应当字字有来历。郭沫若上述情节,完全取自他的亲笔自传,出处非常清楚。但我所以写这一情节,不是为了增添花边轶闻,而是考察人物性情之变,社会生活对于人一生的塑造力。”  与一般文学史刻板的写法不同,这本书采用了类似“侦探式”或者说“破案式”的写作。比如对《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谜案辨踪的分析、胡风案中人与事、“神童”刘绍棠之起伏等莫不如此。李洁非解释,《典型文案》的写作,无意于议论,或谨慎于议论,主要愿望在于搞清楚事实,所以就不像一般志在构建一种宏大体系的文学史著作那样以论评为主。“我以叙述为主,并在叙述背后寄予对材料的分析。这种分析又不是作者直接出面指指点点,而是让材料之间比对和质证,自行完成一种对事实的探讨。这种工作方式,可能与‘侦探式’或‘破案式’相似。其实我特别喜爱和迷恋法律工作那样的状态与感觉,觉得它是有关‘事实’的最高智慧和形式。它从不先入为主确定什么是‘事实’,而是置于公平形式和程序下,由论驳双方各尽其力举证、质难,最后取得一个结果。它的根本精神和信念,就在于‘让材料说话’。努力‘让材料说话’、回避‘让作者说话’,或许是《典型文案》有别于一般文学史著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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