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同性关系暧昧 妻子了断无性婚姻

国内来源:青岛晚报2010-12-15

女青年舒婷 (化名)婚后多次发现,丈夫江河(化名)与同性有超出正常朋友界限的不正常关系。她怀疑丈夫是同性恋,日前向法院起诉离婚。庭上,江河没有过多解释,同意离婚。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法庭一审准予两人离婚。

丈夫与同性关系暧昧

五年前,舒婷(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男青年江河(化名),两人恋爱后没过多长时间,就结婚了。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结婚后,舒婷多次发现丈夫与同性男子有超出正常朋友界限的不正常关系。“后来,我们分居了,双方形同陌路。”日前,舒婷一纸诉状将江河告上法庭。

舒婷表示,丈夫收入都在他自己手里,从未用在孩子身上过。目前,俩人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丈夫与同性之间的暧昧关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甚至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同时,丈夫性取向问题也将对孩子的成长带来相当不良的影响。江河没有过多辩解,他同意离婚,但不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因为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予以照准。由于孩子年龄尚小,跟随舒婷生活比较妥当。据此,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舒婷,江河每月负担千余元抚养费。

“涉同”案件举证挺难

“往年的时候,我们也在离婚案中发现极个别的疑似‘断臂’现象。今年以来,类似的案件我们却发现了好几例。 ”昨日下午,市北法院民五庭庭长王卫青告诉记者,这些案件中,被对方怀疑是同性恋者的当事人男女都有。在分析这类案件有所增加的原因时,王卫青说,往年同性恋现象还关注程度不像现在这么高,也许夫妻双方在相处的时候,不会往这方面怀疑。

王卫青介绍,涉“同”离婚案在审理时有一个共同之处——开庭的时候,虽然一方提出种种迹象,来证明对方是“断臂”。但是,被怀疑的一方一般都会矢口否认。

“这种案子举证是很困难的,因为同性恋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谁也不愿意将这种事放到台面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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