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身自爱,远离艾滋”涉嫌歧视艾滋群体

国内来源:中国青年报2010-07-20

  “许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放弃维权,37.1%的人感到提起诉讼和维权十分艰难,而过半数的感染者是因为缺乏维权成功的信息。”夏东华说,目前能为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寥寥无几,在她的调查了解中,国内仅有两家专门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易感人群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相比起70万感染者的法律需求,他们的服务实在是杯水车薪。”  夏东华认为,尽管我国近年来在修订法律法规反对艾滋病歧视方面的进展令人瞩目,但仍不够完善,相关立法保护依然薄弱。一些法律法规与《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存在矛盾和冲突,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就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不合格。  2006年制定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并没有提及反歧视工作。“要把反歧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纳入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的下一个五年(2011~2015)行动计划中。”夏东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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