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公民权 台湾同志的痛

国内来源:联合报2010-06-29

台湾同志 还在争取同居权

  由妇女团体及同志、人权团体组成的「伴侣权益促进联盟」召集人简至洁表示,世界上出现国家领袖级的女同志婚姻,当然是同志人权运动的重要里程碑;但台湾同志还在争取合法结婚权、同居伴侣权阶段,「同志」仍须努力。  「伴侣权益促进联盟」推动「同居伴侣法」、以同志合法婚姻权利为首要目标。简至洁表示,同居伴侣法也适用同居的异性恋人,享有准同夫妻的权利义务。  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教授何春蕤表示,冰岛女总理是对抗主流婚姻观念的高度象征性行动;她认为,因为华人重视人际、家族的传统,同志遭受更多出柜的困难、伪装成婚、传宗接代的压力,争取合法结婚权在华人社会中有了不同的意义。(联合报╱记者梁玉芳/台北报导,2010.06.29)

平等公民权 台湾同志的痛

  当台湾政治人物老是取笑政治对手「很娘」、打着同志旗帜参选的候选人屡战屡败、单身不婚的女性政治人物就要忍受诸多性倾向的揣测,那么,像冰岛女总理能够高调地赶在同志婚姻合法第一天就结婚的情节,大概很难在台湾政坛上演。  台湾同志渴望组家庭,但至今无法合法收养孩子,也没有结婚的权利;即使找到伴侣,如同夫妻相互扶持、在病榻守护,太多例子是共买的房子无法在伴侣身后继承、共创的家产也无法转移。无法享受平等的公民权,仍是台湾同志的痛。  在高度讲求形象的政坛,「性倾向」更是说不得的秘密。原本是极为个人化的情爱选择,若与同性恋沾上边,立即成为暧昧话题、惹来讪笑。马英九「巧克力」风波,还让人记忆犹新,多少政敌以无中生有的传言,影射他「不敢出柜」,并衍生成「没有诚信」的把柄。性倾向、「很娘」居然也成为政治攻击的武器,也就难怪,台湾根本找不出勇于「出柜」的知名政治人物;打着彩虹旗参选的基层候选人,也还没有成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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