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很GAY也很正点

国内来源:点2010-06-17

我常常想,谷歌真的很Gay;我也常常认为,如果谷歌是个同志,一定很正点。

曾很认真地看过谷歌两眼,一看销魂,二看惊艳。

第一次看“他”是3年前。那会还在国外读书,学业之余曾在谷歌的博客自有品牌Blogspot建了个小窝,主要发布一些欧美独立音乐的试听和乐评。鉴于谷歌搜索对自家博客品牌的力挺,小站的点击量在短短的两年里竟一跃蹭至200多万。笔者曾小聪明地在博客内插入谷歌广告,前后共收到谷歌寄来的200美元支票。钱虽不多,却令我一阵子好不得意,对谷歌的好感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巴不得拿着喇叭说给每个认识的人听。

第二次定睛看谷歌源于“同志博客涉黄”事件。约莫是2007年的光景,Blogspot的同志用户激增,一些不安分的同志博主总爱更新些毛片和图片,一时间Blogspot里肉欲纷飞,大白天鸡飞鸭叫,好不热闹,这自然引发了大批用户和色情电影公司的投诉。

若是在国内,一个“封”字便天下太平。但谷歌在处理涉黄同志博客时显然采取了更加折中和谨慎的态度。我一直在跟踪事态的发展,我发现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些玩得有点过火、尤其是那些可能会引发较多电影版权纠纷的博客,谷歌一般予以强行关闭;但对于一些“小打小闹”的A片博客和以更新艳照为主的博客,谷歌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且很巧妙地为这些博客安装了一个访问提示页面,警示访问者该博客可能存在同志黄色内容,选择“继续访问”或“离开”则完全看访客的个人选择。

“同志博客涉黄”事件令我在惊讶之余,心生一丝敬佩:因为这一事件体现出一个成熟的互联网公司在处理争议性事件时的“非中国”式的“较真儿”,谷歌显然在竭力追求一种在利益分配上的最大化均衡,一方面不想因版权问题被连带与A片电影公司对簿公堂,另一方面又不想招致博主和大批A片爱好者的愤怒。无论一个博主是沉迷肉海还是宣扬政治异端,谷歌方面的“相对默认”出于的是一种对博主权利的尊重,对言论自由这一至上人权原则的敬畏。在我眼里,同志博客涉黄和妓女卖淫合法化似乎是一个问题,既然七情六欲是人之本能,又何必立牌坊装贤淑,嘴边常挂“性乃万恶之首”的陈词滥调?既然世界上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彻底消灭涉黄网站、论坛、博客等的存在,又何必去考验他们地上地下无所不能的游击本领?

两次看谷歌,难免让人有些心动神摇,因此在谷歌撤离中国大陆的消息传来,我除了无奈,更莫名地平添了一种与情人惜别式的忧伤。

回到开篇,说谷歌很Gay,实在是因为谷歌从头到脚指头,没有一处不入同志的型格!

同志很卓越,谷歌也一样。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从拜伦到惠特曼,从近日接连出柜的拉丁音乐天王瑞奇•马丁到澳洲前奥运游泳世界冠军科瓦斯基,他们的存在宣示着一个真理,同志不仅性倾向异于常人,而且是更优秀的人类。谷歌同样如此,这家于1998年在美国加州发迹的互联网公司迄今推出的各项产品,无一不引领着全世界IT业的潮流,谷歌仅2009年的营业额已经达到236亿美元。

同志很前卫,谷歌也一样。同志内在和外在都很前卫,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毫无夸张地说,同志这一人群就是时尚、文艺、娱乐等创意产业的生力军和最大消费群体之一。或许是因为不同的性倾向,同志似乎有着异乎常人的敏感度,他们感受外界的信息刺激更加强烈而准确,正是因为这样,潮流几乎成为同志的代名词,同志骨子里的不安全感更是时刻在驱动着他们不断求新、求变、求完美,当然,有些同志,尤其是男同志换男友的速度也是足以令火星人瞠目的。谷歌同样如此。IT业原本就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产业,谷歌“70/20/10”的创新密码为其带来了无法复制的商业神话。以大家熟知的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门”事件为例。表面上看谷歌在不支付中国作家稿费的前提下大肆复制图书的做法的确属于侵权,但若我们把眼光放得足够长远的话,你会发现谷歌的做法其实和未来趋势是不谋而合的。版权在英文中称为copyright,但以博客、维基百科、百度百科为代表的copyleft正在愈发大行其道,版权外的知识自由共享已是不可逆转的世界趋势。正如某预言家说的那样,50年内版权和隐私都会消失,从这个角度上讲,谷歌实在有够前卫,可惜这种前卫并不被想象力和创新力集体“营养不良”的中国作家们悦纳,若中国作家都能像韩寒那样大度地声明愿意接受打折的版权费,中国亿万民众在网上就可以免费阅览群书,这必然加速知识的传播,最终受惠的还是百姓。

移动版
© 心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