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网“男孩天空”站长发淫图色情GV被判10年

国内来源:心同网2010-03-03

一名22岁的小伙子,租用了境外服务器,开办了“男孩天空”同性恋色情网站,并自任站长。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内,发布淫秽图片55059张、淫秽帖2874篇、淫秽视频3168个,并通过对会员收取费用的方式牟利6860元。2009年12月底,该小伙被南京鼓楼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今年2月22日,该案同案犯,充当网站版主的60岁男子王某某,被鼓楼区法院以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某某不服,已于昨天提起上诉。

找不到工作就开黄网赚钱

1988年8月出生的李某某是吉林省白山市人,由于仅有初中文化,找工作很不顺利。2007年11月,李某某闯荡到了南京,并在该市凤凰花园城租房落脚。到南京一段时间后,李某某依然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于是就经常上色情网站打发时光。李某某很快发现,在许多色情网站上,只要想稍微多看一点东西,都需要花钱去买网站的会员权限,这给了李某某以启发,于是他打算也搞个色情网站来赚点糊口钱。2009年3月,李某某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向境外租了一个服务器,租下服务器后,他先开了一个正常的电影网站练手,后来因没什么点击率,他就将该网站关了。

关了电影网站后,李某某重新申请了一个域名,并决定把网站做成同性恋色情网站,取名“男孩天空”。设计好网页后,李某某从别的色情网站下载了大量色情小说、色情图片和色情电影链接,然后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2009年4月,“男孩天空”色情网站正式接入互联网,并对外吸收会员,收费标准以网站内部的虚拟货币天空币为单位,每个天空币合人民币一元,每次最少购买10个天空币,买20个开一个月的会员,永久会员是100个天空币。随着网站浏览量的逐日增加,李某某不断对“男孩天空”进行完善,相继开了8个图片区、6个交友区、4个管理区、8个综合区、4个自由贴图区,另设有色情小说和色情电影频道。

60岁上海男自荐当版主

“本站招聘版主,有意向的报名”,网站开了一段时间后,李某某感觉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便以站长的身份,在网站上发帖子招兵买马招募版主,得到了不少人的响应,60岁的上海人王某某就是其中之一。王某某喜欢色情内容,进入“男孩天空”这个色情网站后,他为了能不花钱看到更多内容,就竞争到了该网站“亚洲激情”、“欧美激情”等3个版块的版主职务。

就在李某某的“男孩天空”越办越火的时候,2009年7月27日晚,鼓楼公安分局民警敲开了李某某暂住地的房门。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他对开设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事实供认不讳。同年9月15日,王某某落入法网。经权威部门鉴定,“男孩天空”网站共发布淫秽图片55059张、淫秽帖2874篇、淫秽视频3168个。网站站长李某某通过对会员收取费用的方式,共牟利6860元。

60岁“老版主”昨上诉

2009年12月18日,鼓楼区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庭审。李某某辩解,其做色情网站不是为了赚钱,仅是为了弥补管理成本支撑网站的经营才收取费用,其他人的发帖不应该由自己负责。法院认为,李某某作为网站站长,有责任采取删除淫秽图片、视频或者关闭网站的方式,来阻止淫秽图片或视频的传播,但他并未这样做,故其应对网页中的所有淫秽图片、淫秽帖文及淫秽视频负责;同时,李某某通过网站收取会员费用牟利,其行为已完全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李某某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2月22日,鼓楼法院对另一案犯王某某作出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在明知李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创建色情网站后,仍在其网站中担任版主,为其管理网站并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因素,以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某某感觉自己很亏,已于昨天提起上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注:上文出自3月3日《扬子晚报》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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