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视频美男 专抢“男同”

国内来源:云南信息报2010-01-22

在整个抢劫过程里,眉目清秀且有同性恋倾向的李端(化名)充当“诱饵”,在QQ视频上露脸吸引对方。把对方约到小旅社后,同伙出现,实施抢劫。昨日下午,该抢劫团伙指认了现场。

李端有女朋友。他说,这事不想让女友和家人知道。

连续两天 三“男同”会网友被抢

25岁的宋某来自宜良县,是名男同性恋者。在昆工作之余,他会经常到网吧,关注同志网。去年12月15日下午7时许,宋某来到盘龙区白龙寺附近某网吧,在同志网站的聊天室里,认识了名为“小刚”的年轻男子。两人相谈甚欢,之后相约在赵家堆一小旅社见面。

当晚11时许,三名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房间,持刀威胁,抢走宋某身上现金750元及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小刚”与同伙逃跑后,宋某立即打电话,向辖区茭菱派出所报警。该所在17日又接到一起同样性质的报警。17日,丰宁所也接到一起同样性质的报警。

团伙同时网聊 固定一人做诱饵

根据系列案件的作案特点,民警与便衣大队取得联系,对男同网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最终确定,现年22岁,来自陆良的李端有重大作案嫌疑。

去年12月24日凌晨1时30分许,在西山区安康路某网吧内,民警将正在上网的李端抓获。经审,李端对合伙抢劫一事供认不讳,并交待,三名同伙分别是何某、胡某及绰号为“冬冬”的男子。当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五华区红菱路口,将何某和胡某抓获。“冬冬”目前在逃。

李端与胡某最先认识,之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何某和“冬冬”。李端至今不知道“冬冬”的真实姓名。

抢劫“男同”的主意是胡某想出来的。胡某认为,选择该群体可降低作案后被抓的风险。

通常,四人同时在男同网上寻找目标。确定目标后,固定由李端与对方视频,入住旅社后,李端用手机发送房号给同伙,便上演了之前抢劫的一幕。

“男同”身份不想让家人女友知

民警告诉记者,李端有女朋友,其女友来派出所看过他两次,不知男友“双性恋”的身份。

昨日下午,在警方押解下,李端与同伙指认了现场。李端请求民警,不要将他“同性恋”的事实告诉其女友和家人。

经该团伙交待,共查证了4起利用“男同”实施抢劫的案子,抢劫总价值在3000元左右。民警表示,虽然抢劫金额不算大,但他们威胁对方使用的刀和铁棒却有极大隐患,若对方激烈反抗,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注:本文出自1月22日《云南信息报》第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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